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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湖南卫视被宁波有线网“封杀”,这一原本属于“甲方乙方”的利益之争,却因为“第三者”——宁波观众和网民们——的积极参与,而迅速演化为一个公共事件,但其间的缘由,究竟是店大欺客,还是客大欺店?还是一个问题。
当观众成为“第三者”
北京奥运会箭在弦上,蓄势待发的不只是运动健将们,还有急于在其中分取一杯羹的各级电视台,一向以创新经营著称的湖南卫视显然不甘人后,而《快乐2008》就是湖南卫视适时祭出的“杀手锏”,这是一档奥运节目,2008年1月11日准时首播,但这一切都与宁波观众无关,因为从这一天起,湖南卫视被被宁波有线电视网“封杀”了。
即使不做调查,也可以断言,宁波观众始终看不到的省级卫视,还有很多家,只是由于湖南卫视的举足轻重,这一原本司空见惯的现象,被湖南卫视的“粉丝们”放大到互联网,以至于一时间沸沸扬扬,媒体和舆论的矛头和焦点似乎都指向当事人——宁波有线网,而“网络暴民”们更是列出“地方保护主义”的“罪状”。
由于我国广播电视监管制度的存在,尽管各省级卫视名义上是卫星频道,事实上,却是通过各地有线电视网接入千家万户的,而有线电视网最初大都有各级广电部门和地方财政投资兴建,因此,各省级卫视在跨省市落地时,都需要支付给当地有线电视网一定数额的落地费用,而此次湖南卫视与宁波有线网间的不快就由此产生。
一不小心就成为“众矢之的”,宁波有线网着实有些冤枉。其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地方电视台除有义务转播CCTV1外,其他任何一家省级卫星频道在进入其他省市时,都需要与当地的有线电视网协议解决落地问题。因此,湖南卫视与宁波有线网之间的纠纷,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商业问题,纠结其间的也惟有商业利益。
但湖南卫视与宁波有线网之间的利益之争,却因为事涉第三方——观众——利益,而使其成为一个公众事件。但与美国等其他主流国家的频道订阅费不同,国内电视观众缴纳的有线电视收视费仅是一种接入服务费,并不能指定频道,因此,这就决定了中国的电视观众仅是一个无足轻重的“第三者”,他们只能被动接受由当地有线电视网运营方接入的卫视频道,因此,国内的电视观众也往往最容易被忽视。
宁波电视观众的“不平而鸣”,第一次将电视台与有线网之间的矛盾和争执摆到了台面上,但其间的缘由,究竟是店大欺客,还是客大欺店?显然还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话题,绝非一个“地方保护主义”可以一言以蔽之。
城市台的“夹缝生存”
湖南卫视与宁波有线网之间的利益博弈,除了长期处于“雷声大、雨点小”的有线电视网整合难题外,显然还有更深层次的背景和原因,这就是城市台的未来定位和生存困境。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中央、省、市、县“四级办台”的政策和体制,但是随着广电行业的市场化进程,而且电视广告市场这块“蛋糕”也正在面临网络等新媒体的侵蚀,因此,长期处于中央及省级卫视的双重夹击之下,各级城市电视台的生存就成为一个问题。
由于广告回收市场的区域局限性,导致城市电视台在节目制作和购买方面的资金投入,都无法与中央台及省级卫视相提并论,这就决定了其在收视率和收视份额上的萎缩,而收视市场的落差,又反向制约着城市台的广告收入,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无论是收视份额还是广告回收,都始终处于弱势的城市电视台,唯有通过掌控的有线电视网作为与卫视台门讨价还价的砝码,因此,“封杀”卫视台或者截流卫视广告并插播自己的广告就是一种不得已的变通方式,而这种现象绝非宁波一例,而是随时随地有可能发生。
显然,湖南卫视与宁波有线网的落地费之争,之所以酝酿成“封杀”的尴尬境地,恰恰说明宁波有线网的弱势地位,毋庸置疑,湖南卫视在北京、上海以及其他省会城市缴纳的“买路钱”之高,远不是宁波有线网可以想象的,但湖南卫视显然都照常买单,毕竟,北京、上海以及其他省会城市的收视市场是湖南卫视不敢放弃的。
恰恰是单一的二三线城市的收视份额,对于正如日中天的湖南卫视来说,终究有些“无足轻重”,或者绝不至于“致命影响”,所以,才促成了湖南卫视的强硬姿态,以至于不惜闹至被“封杀”的境地,也不肯示弱,以免引发城市有线网的“骨牌效应”。
综上所述,宁波有线网“封杀”湖南卫视,究竟是店大欺客,还是客大欺店?显然还使一个问题,而省级卫视与城市有线网之间的利益之争,还会逐渐暴露出来,而宁波广电之争只是掀开了“冰山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