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南临床肿瘤协作组(CSWOG)筹备委员会
中国西南临床肿瘤协作组(CSWOG)
为了充分整合医疗资源,发挥各自优势,提高西部肿瘤诊治水平,造福恶性肿瘤患者,本着诚信、务实、团结协作的精神,计划筹建中国西南临床肿瘤协作组(CSWOG)。经各方友好协商,决定建立长期科研、教学合作关系,并就合作中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目的
充分整合医疗资源,提高西南肿瘤诊治水平,培养高水平的肿瘤诊治专业人才,振兴我国西部地区医疗卫生事业(肿瘤综合治疗)。
二、意义
参与本协议的多家高等学校和科研单位在基础研究、人才培养、临床诊治等方面各有优势。多方合作能达到优势互补,节省资源,互惠双赢。
建立长期科研、教学合作关系,不但可以进行多学科的交流,科研临床相结合,还可以培养复合型的高级人才。
三、方式
1、通过肿瘤防治管理专委会,结合众多省内学会(抗癌协会、中华放射肿瘤学会),由郎锦义教授(系常委)发起,经贵州省、云南省、重庆市的多位肿瘤专家讨论一致同意在吴阶平教学水平的提高和发展国家肿瘤诊治水平。
2、合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一名,副组长4—7名,共同负责科研、多中心临床合作中的重大事务的决策。每省市肿瘤学会专家均为CSWOG学术委员。成员涉及肿瘤临床治疗各领域带头人,部分科研基础研究人员为学术指导顾问。本着务实、团结、求实的精神,成立专家顾问指导组委,协助指导西部学术及临床水平的发展。
四、任务
1、共同申请国家各级研究、开发、临床重大科研课题任务。
2、核心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提高在国内外学术界的知名度,并创造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管理
1、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合作课题和项目的立项、审批和日常管理。
2、各方根据自己的临床一例和科研的需要,拟定课题和人才培养计划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多中心协作。
六、权利和义务
1、各方自行负责申请相关攻关课题。
2、共同提供临床教学、科研、实习场地、相关一例设备以培养研究生,毕业研究生三省优先录用。
3、共同提供临床科研、人才需求信息及相关技术支持,将临床科研成果进行转化和运用。
4、科研成果共享,按贡献大小,排列名次。
5、研究开发项目的内容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七、知识产权
1、研究开发的成果归属按签订的项目合同执行。各方内部已形成的成果不属于该协议的范围。
2、各方有权将共同研究开发的成果直接运用到科研、临床中。产生的效益按合同规定享有。(研究人员科研创新享有115科技规定的股份)
3、未经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和泄露共有的成果和技术。
4、在不泄露核心技术机密的情况下,鼓励研究人员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论文署名应为撰写人加上相关单位的协作人员。
5、各方可单独或联合在各自的学科领域申报专利、科技成果奖励,其排名应根据对研究成果的实际投入及贡献共同商议决定。
6、联合承接的外来项目开发收入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间接收入,主要用于合作项目的事业的建设与发展,以及研究人员的奖励和补贴,不得挪作他用。
八、其他
1、凡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未尽事宜,各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的原则进行处理。
3、CSWOG成立以后学术交流及多中心协作临床试验为基本任务,每年一次组委交流及学术专题会。所有活动与本省学术活动联合召开,不再单列。首届交流成立在四川举行,与四川现有肿瘤学会合作并完成。
中国西南临床肿瘤协作组(CSWOG)筹备委员会
组长:朗锦义
成员:四川省医学会放射肿瘤专委会
四川省抗癌协会放射肿瘤专委会
贵州省医学会肿瘤专委会
云南省肿瘤医院
重庆市医学会肿瘤专委会
重庆市抗癌协会放射肿瘤专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