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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研究法》读书笔记
全书共六章加一附录。
第一章
第二章 过去之中国史学界
人类较之于他种动物能以记忆模仿传其史。
最初之史用何种体裁以记述耶?盖以诗歌。《易》、《吠陀》、《诗经》
中国于各种学问中,惟史学为最发达。史官建置沿革之早与职责之崇为其一因。
史界太祖,端推司马迁。《史记》司马迁以前,无所谓史学也。
断代为史,始于班固。《汉书》
与纪传体并峙者为编年体。陆贾之《楚汉春秋》、荀悦《汉纪》(现存新编年体之第一部书)
善钞书者可以成创作。袁枢之《通鉴纪事本末》纪事本末体
政书《通鉴》、《通典》
上述纪传、编年、纪事本末、政书四体千年以为目录。
梁先生自己以为可分为两类:一曰供后人著史之原料者,二曰制成局部的史籍者。
注释有二:一曰注训诂,二曰注事实。
近代著录家多别立史评一门,史评有二:一批评史迹者,二评史书者。
清代史学有数类创作:顾祖禹之《读史方舆纪要》、顾栋高之《春秋大事表》、黄宗羲之《明儒学案》、赵翼之《甘二史札记》
还有其他,1、表志之补续;2、史文之考证;3、方志之重修;4、年谱之流行;5、外史之研究。
第三章
梁先生认为史之改造乃目前至急迫之一问题。
首次,古代之史,是否可以供人读,盖属疑问。此二千年史家所不能逃罪也。
复次,历史为死人古人而作耶?为生人今人或后人而作耶?直答曰为生人耳。然旧史家殊不尔尔,彼盖什九为死人作也。故以生人本位的历史代死人本位的历史,实史界改造一要义也。
复次,史学范围当重新重新规定,以收缩为扩充也。今之旧史,实以年代记(“年代学”)及人物传(“人谱学”)糅合而成。天文学与天文学史之异;音乐学与音乐史之异;史学与哲学家、医家、兵家谱牒家、教育家之异。 今之作史者先明此乎,庶可以节精力于史之外,而善用之于史之内矣。
复次,我国人无论治何种学问,皆含有主观的作用,搀以他项目的,而绝不愿为纯客观的研究。今日所渴求者,在得一近于客观性质的历史。故吾以为,今后作史者宜于可能的范围内裁抑其主观而忠实于客观,以史为目的而不以为手段。夫然后有信史,有信史然后有良史也。
复次,吾前言人类活动相而注重其情态。
复次,古代著述大率短句单辞,不相联属。
今日所需之史,当分为专门史与普遍史之两途。治专门史者,不惟须有史学的素养,更须有各该专门学的素养。凡治各专门学之人,亦须有两种觉悟:其一,当思人类无论何种文明,皆须求根柢于历史。其二,非用分功的方法不可明全部历史之真相。专门史多数成立,普遍史较易致力。
第四章
(一)在文字记录以外者。此项史料之性质可略分为三类:曰现存之实迹及口碑;曰传述之口碑;曰遗下之古物。
甲 现存之实迹及口碑
乙 实迹之部分的存留者
丙 已湮之史迹其全部意外发现者
丁 原物之宝存或再现者
戊 文字记录的史料
(二)文字记录的史料
甲 旧史
乙 关系史迹之文件
丙 史部以外之群籍
丁 类书及古逸书辑本
戊 古逸书及古文件之再现
己 金石及其他镂文 金石之学,晚清极盛,其发达先石刻,次金文,最后则为异军突起之甲骨文。
庚 外国人著述
第五章
第一 搜集史料之法
大抵史料之为物,往往有单举一事,觉其无足轻重,及汇集同类之若干事比而观之,则一时代之状况可以跳活表现。如治庭园者、治动物学者。
尤有一种消极性质的史料,亦甚为重要。某时代有某种现象,谓之积极的史料;某时代无某种现象,谓之消极的史料。
亦有吾侪所渴欲得之史料而事实上殆不复能得者。
亦有旧史中全然失载或缺略之事实,博搜旁证则能得意外之发见者。
史料有为旧史家故意湮灭或错乱其证据者,遇此等事,治史者宜别搜索证据以补之或正之。
今日史家之最大责任,乃在搜集本意所言之诸项告别史料。
第二 鉴别史料之法
史料以求真为尚,真之反而有二:一曰误,二曰伪。正误辨伪,是谓鉴别。
鉴别史料之误者或伪者,其最直捷之法,则为举出一极有力之反证。
然历史上事实非皆能如此其简单而易决,往往有明知其事极不可信而苦无明确之反证以折之者。对于此类,第一步,只宜消极的发表的发表怀疑态度,以免为真相之蔽;第二步,遇有旁生的触发,则不妨一方向从事研究,立假说以待后来之再审定。
怀疑之结果,而新理解出焉。
同一史迹而史料矛盾,当何所适从耶?论原则,自当以最先、最近者为最可信。先者以时代言,谓距史迹发生时愈近者,其所制成传留之史料愈可信也。近者以地方言,亦以人的关系言,谓距史迹发生地愈近,且其记述之人与本史迹关系愈深者,则其所言愈可信也。
前段所论不过举其概括的原则,以示鉴别之大略标准。但此原则之应用,有时尚须分别观之。
最先、最近之史料则最可信,此固原则也。然若过信此原则,有时亦可以陷于大误。
史料可分为直接的史料与间接的史料。直接的史料者,其史料当该史迹发生时或其稍后时即已成立。间接的史料者,所叙史迹发生时代之距离,或远至百年千年,彼所述者皆以其所见之直接史料为蓝本,今则彼所见者吾侪已大半不复得见:故谓之间接。
吾侪无论为读史为作史,其所接触者多属间接史料,故鉴别此种史料方法,为最切要问题。
鉴别间接史料,其第一步自当仍以年代为标准。年代愈早者,则其可信据之程度愈强。然适用此标准尚应有种种例外。
不特此也,又当察其人史德何如,又当察其史识何如,又当察其人所处地位何如。
右论正误的鉴别法竟,次论辨伪的鉴别法。
辨伪法先辨伪书,次辨伪事。
书愈古者,伪品愈多。
鉴别伪书之公例,作为研究标准:
(一)其书前代从未著录或绝无人征引而忽然出现者,什有九者伪。
(二)其书虽前代有著录,然久经散佚,乃忽有一异本突出,篇数及内容等与旧本完全不同者,什有九皆伪。
(三)其书不问有无旧本,但今本来历不明者,即不可轻信。
(四)其书流传之绪从他方面可以考见,而因以证明今本题某人旧撰为不确者。
(五)真书原本经前人称引,确有左证,而今本与之歧异者,则今本必伪。
(六)其书题某人撰而书中所载事迹在本人后者,则其书或全伪或一部分伪。
(七)其书虽真,然一部分经后人窜乱之迹既确凿有据,则对于其书之全体须慎加鉴别。
(八)书中所言确与事实相反者,则其书必伪。
(九)两书同载一事绝对矛盾者,则必有一伪或两俱伪。
以上九例皆据具体的反证而施鉴别也,尚有可以据抽象的反证而施鉴别者:
(十)各时代之文体盖有天然界面,多读书者自能知之,故后人伪作之书有不必从字句求枝叶之反证,但一望文体即能断其伪者。
(十一)各时代之社会状态,吾侪据各方面之资料总可以推见崖略,若某书中所言其时代之状态与情理相去悬绝者,即可断为伪。
(十二)各时代之思想,其进化阶段自有一定,若某书中所表现之思想与其时代不相衔接者,即可断为伪。
以上方法虽未云备,不过循此以推,所失不远。又有以下另种方法:
(一)《诗经》
(二)《春秋》
(三)《尚书·尧典》最少可证有一部分为尧、舜时代之真书。
(四)书有从一方面可认为伪,从他方面可认为真者。《孙子》
(五)有书中某事项常人共指斥以证其书之伪,吾侪反因此以证其书之真者。《竹书纪年》
(六)无极强之反证足以判定某书为伪者,吾侪只得暂认为真。《山海经》、《穆天子传》
伪事与伪书异,伪书中有真事,真书中有伪事也。事之伪者与误者又异,误者无意失误,伪者有意虚构也,今请举伪事之种类:
(一)其史迹本为作伪的性质,史家明知其伪而因仍以书之者。
(二)有虚构伪事而自著书以实之者。随末 王通 自比孔子作《文中子》
(三)有事迹纯属虚构然已公然取得“第一等史料”之资格,几令后人无从反证者。
(四)有事虽非伪而言之过当者。
(五)史文什九皆经后代编史者之润色,故往往多事后增饰之语。
(六)有本意并不记述中,不过借古人以寄其理想,故书中所记乃著者理想中人物之言论行事,并非历史上人物之言论行事。
(七)有纯属文学的著述,其所述史迹纯为寓言,彼固未尝自谓所说者为真事迹也,而寓者刻舟求剑,乃无端惹起史迹之纠纷。
以上七例论伪事之由来,虽不能备,学者可以类推矣。至于吾侪辩证伪事应采之态度,亦略可得言:
第一,辩证宜勿支离于问题之外。
第二,正误与辨伪皆贵举反证,吾既屡言这矣。反证以出于本身者最强有力,所谓“以矛陷盾”也。
第三,伪事之反证,以能得“直接史料”为最上。
第四,能得此种强有力之反证,则真伪殆可一言而决。虽然,吾侪所见之史料不能事事皆如此完备。
第五,时代错迕则事必伪,此反证之最有力者也。
第六,有其事虽近伪,然不能从正面得直接之反证者,只得从旁面间接推断之。若此者,吾名曰“比事的推论法”。
第七,有不能得“事证”而可以“物证”或“理证”明其伪者,吾名之曰“推度的推论法”。
第六章
史迹有以数千年或数百年为起讫者。凡此之类,当以数百年或数千年间此部分之总史迹为一个体,而以各时代所发生此部分之分史迹为其细胞。将各细胞个个分离,行见其各为绝无意义之行动,综合观之,则所谓国民意力者乃跃如也。吾论旧史尊纪事本末体,夫纪事必如是,乃真与所谓本末者相副矣。
史之动态,若激水然,一波才动万波随。
孟子尝标举“知人论世”之义,论世者何?以今语释之,则观察时代之背景是已。人类于横的方面为社会的生活,于纵的方面为时代的生活,苟离却社会与时代,而凭空以观某一个人或某一群人之思想动作,则必多为可为了解者。未了解而轻下批评,未有不错误也。故作史如作画,必先设构背景;读史如读画,最要注察背景。旧史中能写出背景者,则《史记·货殖列传》实其最好模范。
史迹复杂,苟不将其眉目理清,则叙述愈详博而使读者愈不得要领,此当视作者头脑明晰之程度何如与其文章技术之运用何如也。此类记述之最好模范,莫如《史记·西南夷列传》。
天下古今,从无同铸一型的史迹,读史者于同中观异,异中观同,则往往得新理解。
说明事实之原因结果,为史家诸种职责中之最重要者。
请言自然科学与历史之别。
其一,自然科学的事项常为反复的完成的,历史事项反是,常为一度的、不完成的。故自然科学可以有万人公认之纯客观的因果律,而历史盖难言之矣。
其二,自然科学的事项常为普遍的,历史事项反是,常为个性的。
其三,自然科学的事项为超时间空间的,有历史事项反是,恒以时间空间为关系为主要基件。
明乎此三异点,始可以语于史界之因果矣。
史界因果之劈头一大问题,则英雄造时势耶?时势造英雄耶?罗素曾言:“一部世界史,试将其中十余人抽出,恐局面或将全变。”梁先生言不能不含有一部分真理。
文化愈低度,则“历史的人格者”之位置愈为少数所垄断,愈进化则其数量愈扩大。(帝王——团体)愈演进,愈成为“凡庸化”,而英雄之权威愈减杀。故“历史即英雄传”之观念,愈古代则愈适用,愈近代则愈不适用也。
“首出的人格者”与“群众的人格者”
示治史者研究因果之态度及其程序:
第一,当画出一“史迹集团”以为研究范围。
第二,集团分子之整理与集团实体之把捉。
第三,常注意集团外之关系。
第四,认取各该史迹集团之“人格者”。
第五,精研一史迹之心的基件,曷为每一史迹必须认取其“ 人格者”耶?
第六,精研一史迹之物的基件。
第七,量度心物两方面可能性之极限。
第八,观察所缘。
今试取义和团事件为例。(略)
附录 研究文化史的几个重要问题——对于旧著《中国历史研究法》之修补及修正
第一 史学应用归纳研究法的最大效率如何
第二 历史里头是否有因果律
第三 历史现象是否为进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