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河上的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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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军和叼烟斗的萧红)
1911年,有件事大家都知道,就是辛亥革命爆发,PASS了中国皇帝,让他退出了领导中国的历史。还有一件事,知道的可能没那么多,就是,那年端午,黑龙江呼兰县城张家出生了一个女孩,叫荣华,长大后,她写小说,给自己起了个笔名叫萧红。她的小说,那叫好看,宛若一颗明星,闪烁在中国文学的天空里。这事,大家也应该知道。
据说,萧红写过一首诗,“女性的天空是低的,/羽翼是稀薄的,/而身边的累赘又是笨重的!/而且多么讨厌呵,/女性有着过多的自我牺牲精神。/……不错,我要飞,但同时觉得……我会掉下来。”这首诗泄露了萧红心底很多的秘密。她是一个任性的女人,不喜欢被束缚,被限制。累赘、笨重、多么讨厌,——人活着都会有累赘,有的人觉得生来如此,忍了。萧红不行,她觉得讨厌,忍无可忍。这是任性的表现。任性并不必然是坏事,任性让一个人干蠢事,那才变坏了。萧红的任性,让她不能忍受庸常的生活,使之成了一个杰出的作家。任性,是她成功的动力源。不过,单从生活来讲,她的任性,还真说不上是什么好事。她的流离颠沛,她的早殇,不能说与她的任性没有一点关系。一个人任性,就难以见容于环境,就得乱走。越走越乱,越乱越走,终于要了她年轻的性命。31岁,那是女人花才半开的年龄哪。说没就没了,可惜复可惜。掉下来的结局,她明明早知道,可是,她毅然挣脱木笼,飞向蓝天。她瘦小的身体里,有一颗吞没天空的野心。天没有吞下,却早早失去了自己的身体。
萧红,让我想起比她小三岁的杜拉斯。她们都是不怎么拿男人的章程当回事的女人。杜拉斯喜欢自己的哥哥,就跟哥哥做了情人。这是乱伦哪,对男人的世界来说大不敬,她不管,想做就做。不但做了,还满世界嚷嚷,生怕知道的人少。一来呢,法国女人天性浪漫;二来呢,杜拉斯的胆是贼大。后来,她又喜欢一个华裔富商的公子。连学也不上了,俩人整天腻在一起。父亲不在了,老母亲气得要死。她不管。喜欢么,是自己的事,别人不该过问,自己的妈妈也不该。她就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她是忒任性了。萧红虽然生在天边上,可毕竟是在中国,她没有杜拉斯那样叛逆。但也是相当任性了。萧红小的时候,在家里老是闯祸。闹的一家人一惊一乍的。到了七八岁还是那样,不肯好好穿衣服,有时边爬梯子边拉屎,一边拉还一边笑。哪里有点闺秀的样?真是野得很。这丫头这是怎么了?没人搞得明白。懂得孩子的只有一个人——她的祖父。他知道,孩子早慧敏感,母亲已撒手而去,家里没有人可以温暖她的孤单。她闹哇皮哇,都是内心孤单折磨的。孤单折磨她,她就翻来倒去,折腾大家的眼球。父亲未必一点看不出,他忙哇,要工作,要讨新人欢心,还要保持一大家子的秩序,难免就顾不上理会大女儿的心曲。孩子闹得一家人心烦,他就板起面孔,狠狠敲打萧红一番,声嘶力竭,有时还动手,求的是一家安宁。
对于萧红来说,这个家冷呵,冷得无法呆下去。幸亏有一个祖父。祖父张维祯并非她的亲祖父。张维祯一世无子。为了死后有个守香火的人,就从弟弟家要了个侄子做继承人。这个人就是萧红的父亲张廷举。祖父知道义子一家容不下萧红,就把她要过来,带着她到自家后花园里玩,松土,除草,摘花,捉蝴蝶。一边还教她识字,背唐诗宋词。泥土,野花,文字,古诗,带给萧红一份纯净与美好,让她的孤单终于有了一个寄托的地方。爷爷是她童年的护佑神,让她从孤单中走了出来,过了几年好日子。萧红一定想过,人要是不长大多好。停在七八岁,跟着爷爷玩泥巴,捉蝴蝶,背唐诗,萧红一定乐意,一定开心。可是,时间在走,萧红在长大。爷爷的后花园已经无法满足她饥渴的心灵。她要去哈尔滨读书,要看更大的世界,知道更多的事。这得征得父亲同意。父亲起初不答应,跑那么远,没人看管,怎么得了?萧红志在必得,她对父亲说,不念书,就做修女。父亲明白,萧红不是说着玩的,是说到做得到。大概也还是疼爱自己的女儿吧,张廷举终于同意送她去读书。
萧红的选择是对的。如果没有这一步,世上大概不会有一个叫萧红的作家。对于萧红来说,令她幸福,也令她断肠的是,在哈尔滨遇上了萧军。那个时候,萧红还不叫萧红,叫廼莹;萧军也不叫萧军,叫三郎。萧红到哈尔滨不久,老家呼兰有个小伙子也来了。这人叫汪恩甲,长得挺秀气,出手也阔绰。萧红就有点喜欢他,两个人就住到一块了。那个时候,萧红才十八九岁,正是心随我动,不管不顾的年纪。两人年少贪欢,一个劲儿挥霍。手里的钱花光了不说,还欠了旅馆一大笔债。店主一催再催,两个年轻人就商量办法。汪恩甲说,我回家拿钱去。汪恩甲走了,萧红留下做人质。店主觉得她们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自己总有的赚,说话比较客气。汪恩甲一走就再也没有着面。店主左等不回右等不回,对萧红就没什么情面了,放出冷话,说再不还钱,那就得把她卖到窑子里抵账了。窑子是什么地方?萧红虽然年纪不大,却知道得清楚。她怕。汪恩甲看来没了指望,怎么办呢?抓耳挠腮,她忽然想起一招,给《国际协报》写了一封求助信。报社的人一个不认识,并没有什么把握,只是病急乱投医,有枣没枣打一竿的意思。没想到,萧红的文字这样漂亮,没想到,报社有人这样喜欢萧红的文字。很快有个人来了,他就是萧军。他看到挺着大肚子的萧红,一味心疼。这还是个娃呵,遭这种罪。不行,说什么也得把她救出虎口。说归说,萧军并非大款,也是吃了上顿琢磨下顿的主。怎么办?做回小人吧。两人约定,月黑风高,萧红从后窗顺根绳子溜下去,萧军在后窗河边接应。就这样,萧红侥幸逃脱。
本来家里就不支持萧红读书,又出了这档子事,看来读书是不要想了。爷爷也已去世,日后只有靠萧军保护了。萧军也是真喜欢萧红。他不但做救助者,还要做萧红的爱人。萧军的侠义感动人萧红,她接受了萧军的爱情。萧军在欧罗巴旅馆租了一间房,把萧红安顿下来。过了一段时间,孩子生下来了。萧红没什么犹豫,很快把孩子送了人,一是养不起,二是对孩子的父亲心寒。那是1932年。有时候想想,这孩子也怪可怜的。一个小女娃,生下来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是谁,父亲是谁。像一叶扁舟飘荡在无边的海天间,那叫个苦呵。谁之过?萧红?汪恩甲?还是冥冥之中的命运之手?任是修行甚高的高僧,恐怕也难以说清。
萧红与萧军的日子并不好过。萧军说白了也就一个穷秀才,身无长技,只有靠写字挣稿费,养活自己也养活萧红。对于一个没什么名气的青年作家来说,靠稿费怎么可能养家糊口?好在萧红并非吃闲饭的。她有文化,也可以写。一开始当然很不容易,写了改改了写的。好在有萧军帮助,写成后就找地方发表了。还得说萧红有创作天才,作品发表后挺受欢迎。萧红自然高兴,她就着迷一样地写下去。写作是需要天赋的,这个萧红碰巧有。写作是需要执着的,这个萧红也挺富余。就这样,她搭了顺风车,上了文学路。当然文学路也不是那样好走的。他们两个人紧写慢写,也还是闹饥荒。常常是肚子咕咕叫着,稿费却迟迟不来。没办法了,萧军就夹着一件衣服出去找当铺了。萧红左等右等,饿得受不了了,就沿着路去迎。一步步走着,眼巴巴地盼着。终于,萧军出现了,手里还拿着个烧饼。萧红一把抢在手里,狼吞一口。那个香呵,那个乐呵。创业之初,就是这样难。
萧红确实是块写作的料,时隔两年,她就名满华夏了。难怪茅盾说她是30年代的文学洛神。
萧红的成名作是《生死场》,出版于1935年。这件事上,萧红要感谢两个人。一个是胡风。那时萧红还不太会给小说起名字,随便把它叫《麦场》。胡风看了,觉得没味道,就改作《生死场》。这名改得好。小说当然要有好的人物,好的故事,但名字也很重要。胡风不大会写小说,但会起名。他这个改名显示了水平。萧红还要感谢鲁迅
接着,萧军也赢得了文坛的盛名,他的成名作是《八月的乡村》。萧军没有萧红的细腻与情致,却有虎狼一样的雄壮与激情。这同样让鲁迅喜欢。他欣然为这本书作序,这篇序也不长,全文如下:“爱伦堡(IliaEhrenburg)论法国的上流社会文学家之后,他说,此外也还有一些不同的人们:‘教授们无声无息地在他们的书房里工作着,实验X光线疗法的医生死在他们的职务上,奋身去救自己的伙伴的渔夫悄然沉没在大洋里面。……一方面是庄严的工作,另一方面却是荒淫与无耻。’这末两句,真也好像说着现在的中国。然而中国是还有更其甚的呢。手头没有书,说不清见于那里的了,也许是已经汉译了的日本箭内亘氏的著作罢,他曾经一一记述了宋代的人民怎样为蒙古人所淫杀,俘获,践踏和奴使。然而南宋的小朝廷却仍旧向残山剩水间的黎民施威,在残山剩水间行乐;逃到那里,气焰和奢华就跟到那里,颓靡和贪婪也跟到那里。‘若要官,杀人放火受招安;若要富,跟着行在卖酒醋。’这是当时的百姓提取了朝政的精华的结语。人民在欺骗和压制之下,失了力量,哑了声音,至多也不过有几句民谣。‘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就是秦始皇隋炀帝,他会自承无道么?百姓就只好永远箝口结舌,相率被杀,被奴。这情形一直继续下来,谁也忘记了开口,但也许不能开口。即以前清末年而论,大事件不可谓不多了:雅片战争,中法战争,中日战争,戊戌政变,义和拳变,八国联军,以至民元革命。然而我们没有一部像样的历史的著作,更不必说文学作品了。‘莫谈国事’,是我们做小民的本分。我们的学者也曾说过:要征服中国,必须征服中国民族的心。其实,中国民族的心,有些是早给我们的圣君贤相武将帮闲之辈征服了的。近如东三省被占之后,听说北平富户,就不愿意关外的难民来租房子,因为怕他们付不出房租。在南方呢,恐怕义军的消息,未必能及鞭毙土匪,蒸骨验尸,阮玲玉自杀,姚锦屏化男的能够耸动大家的耳目罢?‘一方面是庄严的工作,另一方面却是荒淫与无耻。’但是,不知道是人民进步了,还是时代太近,还未湮没的缘故,我却见过几种说述关于东三省被占的事情的小说。这《八月的乡村》,即是很好的一部,虽然有些近乎短篇的连续,结构和描写人物的手段,也不能比法捷耶夫的《毁灭》,然而严肃,紧张,作者的心血和失去的天空,土地,受难的人民,以至失去的茂草,高粱,蝈蝈,蚊子,搅成一团,鲜红的在读者眼前展开,显示着中国的一份和全部,现在和未来,死路与活路。凡有人心的读者,是看得完的,而且有所得的。‘要征服中国民族,必须征服中国民族的心!’但这书却于‘心的征服’有碍。心的征服,先要中国人自己代办。宋曾以道学替金元治心,明曾以党狱替满清箝口。这书当然不容于满洲帝国,但我看也因此当然不容于中华民国。这事情很快的就会得到实证。如果事实证明了我的推测并没有错,那也就证明了这是一部很好的书。好书为什么倒会不容于中华民国呢?那当然,上面已经说过几回了——‘一方面是庄严的工作,另一方面却是荒淫与无耻!’这不像序。但我知道,作者和读者是决不和我计较这些的。”
正如鲁迅自己所说,这篇序确实不怎么像序,不过,它也确实是震动人心的。鲁迅很有分寸,他并没有说萧军的这部小说好到哪里去了,相反他指出了其中的不少问题,有的甚至很致命。但是,鲁迅表达了自己的喜欢。他说,因为这是一份严肃的工作。它会让无耻与荒淫发抖,让中国人看到民族的不屈与希望。
这样一对齐头并进的文学伙伴,应该是美满和谐的吧。然而并不。
从一开始,两个人就爱争吵。萧红并没有因为喜欢萧军,就一味顺从他。没有。她不放弃自己的主张。两个人互不相让。萧军是个男人,他把野蛮也当成了男性的威武。有时说不过萧红,他就会气得满脸涨红,忍不住,还会动手。据说萧军练过武,手上没轻没重,打得萧红很狼狈。有一次,朋友到他们家里串门。看到萧红的眼周围黑了一圈,就问怎么回事。萧红不好意思,说是自己不小心撞桌角上了。萧军却毫不含糊,说臭不要脸的,撒什么谎,是我打的。打人能解决问题吗?后来,到了上海,两个人还是吵。萧红终于忍受不下去了。有一天,她说,三郎,咱们分手吧。
分手哪是那么容易的。两个人又好好坏坏一起生活了一两年。1938年初,两个人终于彻底分手。5月,萧红在武汉与端木蕻良举行婚礼。与萧军的婚姻,让萧红受了不少的伤。当胡风提议让新娘谈谈恋爱经过时,萧红说:“张兄,掏肝剖肺地说,我和端木蕻良没有什么罗曼蒂克的恋爱历史。是我在决定同三郎永远分开的时候才发现了端木蕻良。我对端木蕻良没有什么过高的希求,我只想过正常的老百姓式的夫妻生活。没有争吵,没有打闹,没有不忠,没有讥笑,有的只是互相谅解、爱护、体贴。”萧红与端木一起生活了两三年。这段时间,萧红身体很糟,战乱又逼得他们东奔西逃,日子过得当然不好。有人说,萧红对端木很不满意。萧红临死前,端木也不在身边。也有人说,端木对萧红还是挺好的,只是端木当时搞抗战工作,有时照顾萧红就少了。
1942年1月22日,萧红在香港红十字临时医院去世。年仅31岁。说起来,萧红到死也只是个孩子。她虽然先后与三个男人生活在一起,男人也都试图把她当作一个女人来对待。但事实上,萧红并不是成熟的女人,她也不想成为女人。她更愿意做一个孩子,更希望和自己一起生活的人是自己的祖父。萧军到老了才明白这一点。他说,萧红她单纯、倔强有才华,但她不是妻子。她不是妻子是什么呢?她是祖父的小孙女。她渴望祖父一样的男人,来拥抱她,关心她,呵护她。萧红短暂的一生写了不少散文、小说。最好的还得数《呼兰河传》。这是她献给祖父的挽歌。祖父毫无保留地把爱献给了孤单的孙女;孙女则把最美的文字献给了慈爱的祖父。他们共同构成呼兰河上美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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