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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庆咬狗,赵本山差钱!

(2010-01-12 09:49:11)
标签:

公众人物

肖像权

名誉权诉讼

刘晓庆

赵本山

娱乐

分类: 娱乐评论

刘晓庆咬狗,赵本山差钱!

刘晓庆咬狗,赵本山差钱!

说到刘晓庆和赵本山,这是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人物。一个是脍炙人口的影视明星,一个是家喻户晓的农民艺术家。在这两个人的身上,除了都是公众人物之外,其实并没有什么交集。可如今,这两位公众人物却不约而同的打起了维权的官司:刘晓庆为维护自己及老师谢晋的名誉权,不惜向宋祖德提起刑事诉讼;赵本山为维护自己的肖像权,也相继把新浪、谷歌和天涯告上了法庭。


学过新闻的都知道一句至理名言: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这是很有道理的。比如说吧,宋祖德又曝娱乐圈的料了,相信这对任何人来说应该都算不得什么新闻了。原因也很简单,宋大嘴要是不爆料,不像恶狗一样的攻击人,那才怪哉!但是,面对这样一个狗一样的人物,刘晓庆居然自降身份反咬一口,这实在不应该是一个正常人所为。

宋祖德的爆料,大家往往都是娱乐的眼光看待,有多少人真的相信呢?真没有多少!甚至连刘晓庆自己也知道这是宋祖德的自我炒作。就说谢晋名誉权案吧,赔偿10几万,这对宋祖德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正是因为赔偿少,不足以让他倾家荡产,他才会继续跳梁。这个时候,对待他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理他,让他自己跳——独角戏再精彩,也不会有几个观众。


但是,刘晓庆却选择了咬狗,而且信誓旦旦的要提起刑事诉讼想把狗关进监狱。这太可笑了。难道说,刘晓庆你已经落魄到要靠“咬狗”来自我炒作的地步了么?名誉权诉讼只能算是民事纠纷,很难上升到刑事高度。宋祖德也不过是想多扯几天皮,赚点眼球。触犯刑法,他是不敢的。要知道,监狱是关人的,还没有为狗准备牢房。因此刘晓庆的行动,着实不高明。

当然,同样不高明的就是赵本山了。赵本山的小品叫做《不差钱》,但是赵本山的肖像权案却“只认钱”,给人的感觉是赵本山真的“很差钱”。明明把新浪告上了法庭,结果在马上开庭之前达成和解,而且还表示对赔偿数额“很满意”。把一桩正正经经的维权案变成了一场到法院里面去“私了”的无厘头“闹剧”!早知如此,本山传媒和新浪私下沟通一下不就解决了么?还闹上法院干什么啊?到法院寻开心?这样的维权实在算不得皆大欢喜。


刘晓庆和赵本山,作为公众人物,至少在行为上应该是公众的楷模。但事实上,刘晓庆维权更像是自我炒作,而赵本山的维权看起来也只是为了“要钱”。如果公众人物们都把维权搞成了增加自己曝光率的炒作行为,甚至当成是拿钱就能摆平的牟利手段,那岂不是把法律和国家机器都当成了“儿戏”了么?


文:芳菲小猪(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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