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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联系上了一位小学同学。
说是小学同学,其实我没有她的丝毫记忆了,这着实给一向自诩记忆力骄人的我一个不小的打击,要不是她都准确地说出她和我再毕业照上的位置,我都以为她是认错人了。因为这种事情从来没有发生在我身上过。
我惊讶,怎么可能忘记得如此干净?忘掉一个小学同学不算什么,是不是有一些重要的事情,或是后来变得重要的事情也被我们忘记了,没有顶点记忆地忘记了呢?
渐渐的,我开始怀疑自己,其实自己记忆力一点也不好,有些事情我彻底的忘记了并且以为没有发生过。
可是人真的能忘记重要的事情吗?应该不会。忘记的都应该是无足轻重的。就好比记不住父母的年龄,而忘不掉父母的生日;记不住存折上的余额,却忘不掉取款卡的密码等等。我们也不用为遗忘而烦恼、担心,只要记住我们能记住的,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