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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看电影局新政 被偷走票房的那四年

(2014-01-23 10:07:46)
标签:

娱乐

电影局发布新政,严打偷漏瞒报票房,这一次是要动真格的了。

 

贺岁档是兵家必争之地,每年都有大新闻出来。三、四年前,作为电影记者的我第一次听说了“偷票房”的说法,那时候《大笑江湖》和《赵氏孤儿》前后上映,打得不可开交。有人在微博上传了一段视频,在石家庄太平洋影城,有顾客要买《大笑江湖》的票,售票员给了他《赵氏孤儿》的门票,并表示拿这张票看《大笑江湖》没问题。

 

还有的影院开了团体票专场,好几百人进去看电影,一张票都不用出,上万的票房就进了影院的腰包。还有的影院卖手写票,在影厅的过道里摆起了小马扎,观众为了看场电影容易吗?起初我们以为只有三四线城市的影院敢这么干,其实不是,一些北上广的大影院同样有不正规经营的行为。

 

其实这是冰山一角,我们调查的过程阻力重重,几乎没有影院愿意告诉媒体这些从计划经济时期就有的潜规则。甚至有的记者老同学就是开影院的,都不愿意说这事儿,“这事儿怎么能和你们说呢?和你们说了我们还干不干了?”

 

那一年,中国电影票房过百亿,现在已经217亿了。

 

不过努力还是有结果,有的影院经理和资深发行人除了告诉我们常规偷票房的手段外,还解释了利用双系统作假,修改售票系统上报数据等“高级”做法。无一例外,这些受访者都要求匿名。

 

稿子出来之后,同事还接到过“注意人身安全”的恐吓电话,当时我想,做娱记到这一步,也挺不容易的。

 

电影局反应迅速,在不久后的新年新闻通气会上,就将狠抓偷漏瞒报票房放到了年终报告的显要位置。

 

看起来这个问题可以解决了,但实际情况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好。由于缺乏有效的行政法规,票房监察体系也不到位,偷票房屡禁不止。到了2013年,业内估计被偷走的票房在25亿到50亿之间,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影院收入的5%要用作专项基金(这个基金存在是否合理是另外一件事情),3%用作缴纳增值税。余下43%-45%的票房要交给发行方分账。换句话说,有起码12亿最多25亿票房被影院装进了自己的腰包。也正因为有如此高的收益,一些影院才会铤而走险。

 

数字化网络化的普及,让电影局升级了售票系统。有了高科技,严抓偷漏瞒报票房才成为可能。有多高科技说起来很复杂,总之严查售票系统,给电影票和售票系统加了“身份证”,及时上传数据就解决了很多问题。还有影院安装监视仪,红外线扫描观众入场信息等手段,但暂时都在概念阶段,想要实施还需要时间。

 

以前问题影院被查出最多罚款了事,但是这次严格到可以摘牌取缔严重违规影院。规章条文严了,但是执行力度是否一样到位,这是值得观望的事情。

 

另外系统强制升级,这笔钱谁来出,怎么出,影院买单还是国家补贴?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用一句比较俗的话做结尾,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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