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生死念 |
1、
有多久了?细细算来竟有足足一百多天,超过三个多月了。超过了一个季节的时间。其间几经周折,甚至辗转千里东奔西走,我始终不放弃,默默的坚持。虽然有些迟,虽然我个人承担了太多的误解和轻视,甚至是鄙视、漫骂、恶毒的攻击等等,但,这个结果终于出来了。
水落石出,还是沉冤得雪?其实,哪个都不适合。
我本应该第一时间公布出来,用这个中国人民法院给的判决,来抚平一些在过去这两年中,我所受到的某些伤害。但,我还是沉默。
历时太长,伤害太多。不是这一个判决就能安抚得了的。其实,这个结果对我而言根本没有太大意义。我内心的结果,早在事发当初就有了。
2、
对方将这场官司整个过程,从她获取证据、证据公证、起诉、立案、传票、开庭、移交、更改标地、从一元钱到数万钱等等,每一个过程,都被她以图文并茂的方法,在网络上直播。
她把一切都在网上直播,去年年底公开写博客,说她已经胜诉,法院支持她的维权行为。只是,她却从来没有把最后、最最重要的结果在网络上,哪怕是提过那么一个字也没有。
3、
旧年年底,沈律师先发来消息,后又打来电话。他由衷地替我高兴,他说有两则好消息。一,对方在网络上大肆宣扬、阴魂不散的纠缠了近两年的官司,对方败诉。二,我起诉对方的官司,已正式立案。
4、
对于此事,我早已不想再說。今日感慨,多言了几句。
是是非非,到底哪个才是真相?这一切,自有事实来说明。
想起一句相当无情、却又无法反驳意简言骇的格言:事实胜于雄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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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裁判文书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刊登版面:第G5版
刊登日期:2006-12-16
上传日期:2006-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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