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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弃你太容易

(2006-03-02 18:07:31)
分类: 盛世恋
 
五一七日。
睡生梦死,一晃而过。
每个人都走到外面去,我就躲在屋子里,躺在床上,做一件利人利已的事,睡觉。
成大字形,舒展开身体,横躺在床上。
睡它个海枯石烂,睡它个天长地久,一副不睡死,不罢休的心理,我在床上滚爬七日。
 
贴了次黄瓜在脸上,因为从来不懂得保养皮肤,护肤品用得少之又少,现在已经感觉到岁月的力量是件很可怕的事情了,所以我用最省钱的方式来护肤,贴黄瓜片,自然,又省钱。
经常会脸也不洗就上床睡觉,还要男友左哄右哄左拖右拉,才肯起床洗把脸。可惜跟他分手了,现在,累了不想动的时候,就自己哄自己去洗脸。
他经常吱牙咧嘴的冲着我喊:你这个超级巨懒的女人!
其实,我这么懒是因为相信一句话:懒人有懒福。我希望我能用我这绝世懒功能换来这份“懒份”。
 
因为不善待皮肤,被身边的女性朋友谴责过多次了,我开始检讨自己,怎么可如此马虎对待自己呢?有次看到XX贴了一个白色的面膜在脸上,我当时想,XX这样,这才是女人。
我放弃美丽已经很久了,现在想重拾美丽这项工程,受到XX的影响,我知道,无论如何女人不应该放弃美丽。

这个。。。不知道黄瓜贴脸有没有用?
还初一的时候,收到过一张纸条,上书:天生丽质难自弃。很漂亮潇洒的字体,忘了谁写的了。
现在懂了,自弃难,岁月弃你,那就太容易。
王菲唱:看见岁月是如何爬过自己的皮肤。
我现在就这感觉。
 
睡累了,就吃,吃饱了再睡。就这样,我像小猪一样,度过了七天幸福美满的生活。这世界太拥挤,大家不能同时出门,会影响交通,也会让物价上涨。在长假里选择在家里睡觉的人,才是比较有觉悟的人。
吃饭,睡觉,看书,看电影,发呆。我的五一的主打节目。去电影院看了场《翻译风波》,小孩提枪设陷井杀人,太牛逼了,我小时候,就没这能耐。
 
“这个世界不和平,都是因误会。”高挑美丽的她这样说,但娇小美丽我要说:世界不和平,那是因为利益。
利益,让人们成为朋友。
利益,成就了老少配的婚姻。
利益,使朋友成了敌人。
利益,让敌人成了盟友。
利益,可以离间一切,也可以调和一切。
看电影前吃了杯哈根达斯,三十块钱。最便宜的。吃得我很忿忿不平的很,三十块,一小盒,抢啊。说是原材料是最贵的,所以才这么贵。这纯属瞎扯。
下次要吃的时候,找人请客,我一口气吃四十盒,吃不完打包走,拿回家放冰箱里存起来。
我的小农意识很强,没办法,小时候在农村生活过两年。

看见有人结婚,也有人跟我求婚,我说:我不嫁人。我还小,还没发育到可以结婚的层度,除了年龄。
有好几个人跟我求过婚,我以好多种理由借口拒绝,有时候还会说:我不能祸害你,你多善良,你应该过幸福的日子,如果我跑进你的日子里面去捣乱,那你就惨了,你一辈子都要活在水深火热当中,我放过你,找别的姑娘结婚去吧。
我给了初恋情人一个红包,五百块钱。我觉得自己很大方了。
五百块,外加一个祝褔。

每个人都说你为啥给他红包啊?他嫂子也说:如果是我,我才不给呢。
我也纳闷啊,世上会一个人去初恋情人婚礼,并给初恋情人红包,还拖着他新娘的手说祝你们幸福啊的女人,应该不多吧。瞧我多会标新立异啊。
 
七年不见了,当初爱着他的时候,就知道他长得很丑,不爱他的时候,还是觉得他很丑。
所以,我想当时我是很客观的,可是丑与爱没什么关系。
住在钟楼里的卡西莫多有多丑啊,人家的爱情的纯洁忠诚高尚,谁比得上?
宴席上的菜永远不好吃。但我还是吃了不少。
还想随手打包个什么东西回来做个纪念,走的时候就随手带了两盒喜糖。
这喜糖,我一定得吃。虽然,我讨厌吃甜食。
有人问我:你喜欢什么活动,钓鱼喜欢吗?我嘴里的食物还没吞下去,直接说:不喜欢。那是老人才喜欢的事,我还没老到那个层度。
有一个演员来参加婚礼,我估计跟我一样是来蹭饭的,打扮得跟参加正式宴会似的,坐在我边边上。晚装,大窜珍珠项链挂在胸下,大朵抢眼胸花别在右胸上面,要用纸巾的时候,娇声请我帮她递过去,而纸就在我位置上,她就坐在我边边上,其实手一伸取到了,可是要我递。我把这理解成矜持。我紧张的时候才会矜持。蹭饭的时候,我该干嘛干嘛,不跟任何人客气。
大家都是蹭饭的,矜持个啥啊?大块剁食才是正事。
 
雨欣看到了我,冲了过了,我也冲了过去,两个当众相拥在一起,像失散多年的新姐妹似的。她几乎没有变化,还是那么漂亮可爱,儿子都六七岁了,还跟小姑娘一样年轻美丽。
跟她也七年没见了。
聊到现在的各自的生活,知道她自己开车在海南岛上乱逛,老公赚钱,她来花。天经地义。
幸福的女人,才可以花到老公的银子。
我这种女人,只能花自己的银子。
 
新娘子穿着婚纱每桌每桌敬酒,被一些玩皮的人刁难,看到这种情境,我就想:我绝对不要结这种婚,跟猴似的,给大伙耍,又不能拿盘子去收钱。不过话说回来,进门坐在饭桌之前,大家都给红包了,也就是提前给钱了。
新娘,是湖北姑娘。皮肤白。81年的孩子,比较有特色的是,一头金黄短发。有新新人类的特征。如果问我对她是什么感觉,那就是路人甲的感觉。绝对不会因为她嫁给我的初恋情人,而对她有丝丝怨意等。因为那是太久远的事情,怎么也扯不到新娘身上来。
 
我头发自然黑了三四年了吧,我回到传统轨道上来很多年了,叛逆,玩玩可以,不能长此以往。回家的路上,想了很多,想起小学听过的一首歌《红红好姑娘》,歌词充满美好理想。
 
“小时候的梦想,从来不曾遗忘,找个世上最美的新娘。。。爱你到地久天长。。。”作词的一定是男性。如果换我,会改编成:小时候的理想,从来不曾遗忘,找个世上最棒的新郞。。。祸害你一生一世。。。
 
觉得自己好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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