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街是女人的最爱,无论严冬还是盛夏,大街上总是女人多过男人。男人心情不好时要抽烟,女人心情不好时要逛街,抽烟能“消愁”逛街能“散闷”。

女人心情不好的时候要通过逛街来发泄,看到买回来的那些平时舍不得下手的东东,没准心情就好了起来,忘了“早上我是为什么生气?”

所以有些聪明的丈夫看到太太不高兴时,就会递过去一张卡怂恿女人去逛街,乐得自个儿清静。
女人一个人逛街不得劲,往往约了朋友去,几个女人聚在一起逛街就更热闹了。于是逛街就变成了娱乐,买不买东西不要紧。

逛街是一个体力劳动,它不能“以车代步”必需亲临亲为。仔细观察分析每一件物品的花色款式、材料工艺、品牌产地、价格折扣……才能咂巴出逛街的乐趣。即使什么也不买(呵呵,这样的时候一般是很少的),走几个小时也是要些“脚杆劲”的。

如果遇到不喜欢逛街的男士与患有“购物狂”症的女友一起逛街的话,除了“脚杆劲”要好,手上还要“提得起放得下”大包和小包,虽然不必“肩挑”,但背扛却有时是免不了的。好在现代交通为大家提供了方便,逛到精疲力尽时,还可“打的”回家。

陪逛者还要头脑清楚把买好的东东一件不拉地拿回家,这才算功德圆满大功告成。前提是买回来的东东没有因为“冲动购物”而后悔的物件,否则第二天还要跑一趟。

一般没有逛街偏好的男士,在恋爱阶段都会有“被培养兴趣”的荣幸。当然在这个过程中,男孩更多感受到的不是烦躁与辛苦,而是“尾随爱人的甜蜜”和“被呼来唤去拿东西”的“被重视”,从而产生从未有过的幸福感。

如果遇到有些不太自信的女孩或是喜欢考验男孩的审美情趣的女孩,那就还要加上揣摩女友心思,发表些投其所好的品评的“脑力劳动”。
如果遇到用“是否舍得为她花钱”来衡量“爱情的深浅”的女友,男孩的心理,消费习惯和钱包还将受到严峻的挑战。

不过这种两相绵绵的“幸福感”一般在婚后都会荡然无存,变成男士畏惧的“麻烦”或是硝烟滚滚的口角。
不是爱情消失了,而是男人与女人本身存在的性别差异,男人大都天生不爱逛街。

记得有一次,我在某商店的门口看见我的一个男同事蹲在门口翻报纸,我问他何以选择这个位置,他说他在等她太太在商店里买东西,而他对那些衣服,包包什么的实在没有兴趣,他只负责帮他太太提回家。
这样的丈夫已经算是甲等甲级的模范了。

比如我们学校的某些男同事,他们总是很忙。他们会叫他们的太太“约黄老师去逛街”,然后打的回家。这的确是省了不少的事。

特别是有了孩子之后,不管是抱着一个不会走路的孩子,或是带着一个会到处乱跑的孩子逛街,都是一桩很考验夫妻感情的行动。

虽然现在有了童车,即使是在这种半机械化的逛街行动中,男士依然要勇挑重担。

在保证完美体现上述的功能的前提下,男人还要认真履行好做父亲的义务监管好孩子,不能让孩子渴着饿着累着,才能让孩子的妈妈在舒畅的心境中逛街。

所以对于爱逛街的女人来说,在生孩子的前后三、五年中,能甩开孩子甩脚甩手地逛街就成了一种难求的奢侈。

年轻时我也喜欢逛街,即使是在要票证的年代,就算买不起看看花花绿绿的东东也是开心的。

那时候商品匮缺商店少,里面的东西不分四季一年卖到头。再加上品种少,所以对于爱逛街而记性又不错的我,基本上能记得哪个商店有什么东西,放在哪一壁柜台里都能了如指掌。

中年时的我依然喜欢逛街,那时候孩子大了,身材也无大变,多少有了点余钱,正是打扮的年华。

八十年代后商店如雨后春笋遍布城乡,商品如天女散花林林总总。以前买个肥皂盒全城就那么三四种,产地只有上海和广州,而现在!从“一元店”里一元一个的到什么德国进口百十来元一个的都有,你就慢慢挑吧。
其实女人逛街的乐趣一大半就来自于挑挑拣拣,而男生多是“直奔主题”买了就走。

由于有着几十年体力劳动的功底,我逛街的功力非同寻常。一般可以从早上十点逛到下午六点,所以我们学校的很多年轻女教师都不得不“败”在我的脚下。再加上我的专业常识,对时装的分析欣赏能象上课一样说出个一二三,所以我经常充当别人的“陪逛”。
不幸的是往往“被陪的”什么也没买,而我这个“陪同者”却买了一大堆。

在美国时,女儿拉着我去逛MALL。人少,货多,春暖夏凉温度宜人,还到处都有坐下来休息的地方,在那里“逛街”是一种享受。

我看见女儿拿着“昂贵”的东东爱不释手,我常常会鼓动她买下。有时候她考虑到“作为一个家庭主妇的责任”舍不得下手时,我还会拿出我的“私房钱”买来当作礼物送给她。

我从五十五岁之后就突然对逛街失去了兴趣,六十岁之后突然“变成”了男士:不逛街,要购物“直奔主题”。比如今天,借口天气热连菜也不去买,宁可在家写博客。

我想我一不是因为“痛改前非”,二不是“经济衰退”,三不是顾虑“今日脱了鞋和袜,不知明日穿不穿”。也许是年纪的原因,反正是没有兴趣去买多余的东东,只买最基本的生活用品,“物欲”竟不“横流”了。
所以我劝那些为太太的“逛街购物”爱好而生气的丈夫们,姑且放手让你太太去买,“好日子”没有多少年的。只怕她不爱打扮了,你又嫌她带不出去见朋友了呢!

记得几年前,我在贵阳大南门的某个“价位一流”的店里看到一个非名牌的牛皮包,挎在身上一照镜子,时尚,适用,“巴式”得很。一看价钱,却是我两个月的工资。售货小姐见我踌躇,拼命说“不贵不贵”。我对她说:“的确不贵。但它的价值等于我上两个月的课所付出的劳动,这有点侮辱我。”我还说“政府发这个工资给我,就意味着我没有资格用这个包,所以我不买了。”
哼哼,我心里想,我有那几大千,不如买头牛来刹了皮,要做多少个包啊,还有牛肉吃!我佛袖而去……

这次我回国后就更少逛街了,原因是“看得起的买不起,买得起的看不起”。偶尔逛一次衔回来,“东西还在商店里,钞票还在口袋里。”

今天整理在曼哈顿逛街时拍的照片,竟写了这么一篇闲话。还说“自己不喜欢逛街不乱花钱了”,却搧起别人去买,居心叵测,居心叵测啊!
顺便说一句,曼哈顿的这些橱窗也不咋的,就是玻璃干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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