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从小听过无数遍“水晶鞋与玫瑰花”的故事,所以至今仍向往之。现在知道这双“水晶鞋”是等不来了,但喜欢水晶仍秉性难移。

在没有玻璃的时代,水晶是人们所能获得的最透明的晶体。

那时候,有付水晶眼镜便是财富的象征。

后来有了“玻璃”,造出了更多的眼镜。人们的居所不但拥有明亮的“玻璃窗”,连眼睛也清亮起来。

一百多年前,人们研制出了“人造水晶”。

从此一个传说般的品牌,在那只“鸭子”的带领下开始走进时尚。这就是创建于1895年的施华洛奇(SWAROVSKI)。

我喜欢水晶,喜欢它的晶莹剔透与朴实无华。

把水晶与钻石比较,钻石更加璀璨但却显得咄咄逼人。

每次我经过首饰店,我都会被水晶吸引。

这组水晶,大部分是拍自曼哈顿的洛克菲勒中心的商场。

有一些是在NJ的另一个MALL里拍的。

这次回到贵阳,发现在一个卖品牌商品的大商场里,也看见了这种水晶,只是价格比较贵,品种也不算多。

我的高兴劲儿一上来,就想拍照片。

但我不知道,在数码相机风靡的时代随便拍张照片行不行?

在曼哈顿拍水晶时,我发现店很大,服务员也只两三个。
那里游客太多,手里都提着相机,见怪不怪也不太在乎。

那店里的水晶大多陈列在商店的橱窗里,所以我在外面拍得很痛快。

其实就是喜欢,想“带回去”占为己有或与朋友们分享,“仿造”是不可能的。

我拍的照片上有些“标笺”,细心的朋友可以比较一下价格。

今天我想查查这个水晶的资料好写博客。

我输入SWLQ四个声母进去,电脑上显示的竟是“丝袜漏气”四个字!

我哈哈大笑的同时,保留了这个“名号”。

当一回“标题党”吧,虽然我也讨厌哗众取宠。

其实我挺欣赏它家的设计,如果买它一壁来放在家里,真的很独特也很有品味。

虽然我们由于某些原因不能拥有很多的水晶,但我们只要做出一点点努力就可以拥有一颗“水晶般的心”。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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