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扔垃圾有许多关于品种、类别、包扎、时间、地点的讲究,不过如果只是扔“生活垃圾”的话,只要按照镇上发的日历按规矩去扔,也还不算太麻烦。
但如果是装修房子要扔建筑垃圾,或是收拾花园要扔残花败柳的的话,就要租一个这样的车箱来装。待装完后,通知“垃圾”公司来拉走。当然,这是要付钱的。
那一日,见邻居家门前停了一辆这样的车箱。由于事前并未看见他家拾掇花园;也未听见他家敲敲打打弄装修。便有些诧异:何故老先生要带领三个儿子一起上阵“扔垃圾”呢?!
打探之下才得知,他们在“腾”车库。因为他们收到了来自政府的“警告”:车库里的东西堆得太满了,限期不处理就要吃罚单!
邻居家是一户来自香港的移民,最拥挤的时候,我们住5个人的地盘他们要住四户人:老夫妻及三个成了家的儿子及孙子们。我想,这和习惯于在香港寸土必争的居住条件有关。去年大儿子单独买房搬了出去,但剩下的十来口人三代同堂,住着三卧二厅一室,应该不会觉得太宽畅。
于是,他们按照惯例:把车停在室外,把车库当仓库塞满了许多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杂物。
花开两朵单表一支:邻居家的正对面是一幢两层楼的single house,里面住着一个单身老太太。很多时候我从我家窗帘缝中向外望去的时候,我的黑眼睛就会与那老太太在她家窗帘缝中向外窥视的蓝眼情不期而遇。好在,我是良民我怕谁?!
而邻居家满当当的车库却在老太太的眼中暴露无余!于是老太太认为邻居家太满的车库已经“违法”,于是她向镇政府的有关部门打了个电话,于是邻居受到镇政府的某机构的警告……于是这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虽然美国没有“小脚侦缉队”,也没有“居组会”。但每个州的法律并不一样,“乡规民约”也很细节,弄不好就要“吃罚单”而“打官司”。我想,这老太太绝无恶意,她只是履行公民义务自觉监视所有居民,拥护地方法规而已。
按说在自家的车库里堆点杂物,只要不是易燃易爆违禁物品“关谁甚事”!!!还用得着向政府“举报”吗?!可在这里我们就不能在自家的“地盘”里自行其事!就像我有一次在文章中提到的那样,如果你胆敢在自家的后院里杀只鸡,警察就会在两分钟之内赶到……
怪不得每年春天女婿都要组织我们清理车库,看到那些电脑、烤炉、电视机、椅子、柜子向外扔,真是令人心痛不已。不过比起吃罚单来,扔了还是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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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垃圾的烦恼(2008-03-01
06: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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