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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网内经营SP品牌是三方共赢

(2007-10-12 14:41:24)
标签:

梦网

品牌

移动

运营商

共赢

分类: SP行业评论
 
梦网内经营SP品牌是三方共赢
(文:王英雄)

       在梦网的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不允许SP经营自有品牌,所有品牌只能体现的是移动梦网,联通也有类似的规定。这条规定延续到今天,我想有必要改改了,为什么呐?这条规则实际上是以前梦网在原有模式下运行的产物。现在SP已经到了充分竞争的时代。这个规则明显的不符合现有SP运营模式的要求。
 
       我们可以把移动运营的梦网比做沃尔玛,SP运营的业务实际上是超市里的商品,梦网用户就是超市消费者。用户在超市里可能根据品牌来选购商品,像可口可乐、像蒙牛、像海尔。这样促使SP珍惜自己的品牌,品牌好销路就好,良好的SP会真正用心去经营,不做恶。用户也可以放心的去使用知名品牌的商品,也就是SP业务。
 
       开放SP的品牌经营对运营商、SP、用户都是好事情。
 
一、对用户来说,可以更好的进行选择,虽然现有的梦网要求SP业务都应该有试用界面,但是用户在几百个业务中选择一个好的,适合自己的并不是间容易的事情。但是如果我们有了SP品牌,那就容易了,比如看新闻吧,用户可以直接选新浪的搜狐的,娱乐可以直接选空中的,交友社区可以直接选TOM的,选房子可以直接来看搜房的。用户能够很容易找到合适的SP业务。用户会对SP品牌内心打一个分,形成自己的消费观。
 
二、对运营商来说,用户的满意度是就是最好的回报,像沃尔玛这种企业非常注重的是客流量,客流量高了,产品就好销售,而且只要用户基数大,他的利润就越高。
 
三、对SP来说,好处就更多了。SP再也不用像现在一样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可以长久的经营一个品牌。可以有积累,可以用心去做,可以更好的为用户服务,而不是像现在一样骗一个是一个,而且这种积累是无形资产。SP也不用现在一样每天都在围绕者怎么刷卡,怎么进A级SP,怎么保证信用分不被扣。也不用每天绞尽脑汁的发愁用户不来怎么办,打价格战怎么办。好品牌自然有好价格,自然卖的好。
 
 
       品牌是长久战略,不能用短浅的目光来审视。运营商也不用害怕品牌的竞争,商场上有沃尔玛,也有各种专卖店,更有千千万的街头摊,每种有自己的价值定位也有自己的消费者。运营商不可能也做不了全部的事情。
 
 
       诚然由现有的sp管理模式过度到sp品牌运营是不小的变革,这里面的困难可能包括,1、现有业务排序方法的改变;2、SP品牌怎么体现;3、各家sp都想上品牌,各家利益怎么平衡;等等一系列的问题。不过SP品牌战略是大势所趋,也是运营商官网的必由之路。(全文完,转载请注明作者,欢迎各位朋友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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