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如棋:凤凰警方公权滥用,必须追究
(2010-10-03 10: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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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如棋凤凰县小丽安葬费警方杂谈 |
分类: 时政随笔思想锐评 |
贾如棋:凤凰警方公权滥用,必须追究
近几日,我忙于我的日化招商工作,9月28日已曝出关于“警方强迫凤凰跳楼案另一受害女孩交2000安葬费”,29号我就将标题想好了:凤凰警方公权明显滥用,必须追究。直到今日我才动笔,一则因为忙,二则我是想知道凤凰警方在后期是否会对此行为有所行动与歉意。
很可惜,我没有看到,我终于明白,媒体只去更多关注死者小邱,而凤凰警方根本不会在意媒体对于此案的报道舆论,因为就是被媒体关注度较高的死者小邱一家维权也是异常艰辛,遑论小丽的案子了。
根据腾讯网:http://news.qq.com/a/20100928/000177.htm
根据腾讯网:http://news.qq.com/a/20100928/000177.htm判断
被侵犯后反遭警方扣留
案发当晚,小丽被带至凤凰县公安局刑侦队。在笔录调查时,小丽将小邱(死者)来凤凰县的全过程以及自己遭受韩某性侵犯经过都一五一十地进行了介绍。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在接下来几天里,作为受害人之一的小丽竟然遭到当地警方远超48小时的强制扣留。
据小丽介绍,作完调查笔录后,公安人员并没有让她回家。“那是一间值班室,白天有警察看着我,晚上就用手铐把我铐在椅子上。”小丽说。
案发后,小丽的父母从广东赶回凤凰县。9月10日,在该县公安刑侦队里,这对父母被告知,必须支付1万元钱才能领走已被扣的小丽。“他们(警察)说:‘你的女儿没得什么事,但死者是和你女儿一起回来的,有牵连关系。六个当事人,每人要出1万元给死者当安葬费。’”小丽的父亲回忆。
对于贫寒的小丽家而言,1万元如同天文数字。接下来几个小时内,小丽的父母四处借钱,最后才从住在凤凰县城的舅舅家借得2000元。无奈之下,他们硬着头皮走进了凤凰县公安局。“我说筹不到那么多钱了,他们就说先交2000元吧,明天再把剩下的钱补齐了,然后让我把女儿领回家了。”小丽的父亲说。见到蓬头垢面的女儿时,夫妻俩流下了眼泪。
收到小丽父母支付的2000元钱后,凤凰县公安刑侦大队出具了收条。上面注明,该2000元是为了支付死者小邱的安葬费。经手人则为付某和向某。
直至昨日,小丽家仍然没有筹齐剩余的8000元钱。为此,这个老实巴交的家庭一直惶恐不安。一方面,女儿与该案有关令他们感到害怕;另一方面,“欠”警方的钱,他们已无力支付。
根据小丽和父母的讲述,小丽从9月4日晚8时左右被凤凰县警方扣留,9月10日下午2时左右放回,其间被扣留的时间长达7天,远超法律规定的48小时滞留时间。重要的是,根据警方的调查,小丽并非嫌犯。而根据小丽的述说,她还是该案的受害人。
另外,当受害人小丽被扣留时,作为该案的关键人物之一的杨杰却迟迟没有归案。他是否与林某等人存在勾结,需要警方进行调查。
知情人告诉记者,如果警方对涉案的5名嫌犯及小丽每家收取1万元的安葬费,则与死者家属商谈的6万元安葬费数字不谋而合。
在这里,我想谈几点:
1、凤凰警方就好像是那土皇帝,有点山高皇帝远的味道,有媒体关注,尚且如此,如果没有媒体关注,那岂不是想抓谁就抓谁,想关谁就关谁,哪管什么程序,哪管什么民间舆论,哪管国家政府形象?
贾如棋质疑:凤凰警方这身衣服是谁给穿的?国家赋予警察国徽,给予你们管理一方平安的责任与权利,你们是如何给国家抹黑的?如何给美丽的凤凰抹黑的,如何对得起人民?
2、将受害人扣押变成“犯罪嫌疑人”,这是哪个国家的法律,如果不是国家制订的法律,是谁给你们扣押守法公民的权利?做为受害者,不仅不能得到担负一方治安的公安局的庇护,反而得到如犯罪嫌疑人般的对待,请问是谁给你们这么大胆子?
贾如棋质疑:亵渎法律,知法犯法,已经不是简单的用谴责来对待,这已经触犯法律,必须严惩。
3、收到死者安葬费,一个根本没有结案的费用,如果来的安葬费?小丽是一个受害者,为什么要交安葬费用?再说死者家属并没有收到安葬费,那么,这安葬费到哪去了,中饱私囊?这明显就是敲诈!
贾如棋质疑:凤凰部份干警已经严重抹黑凤凰,也抹黑政府形象,建议对凤凰警方进行一次反黑大行动。
死者已逝,凤凰警方查凤凰警方犯的案,这么滑天下之大稽的事,怎么就没有人出面干涉?根据法律回避原则,凤凰警方无论如何就没有这样的权利的啊。
阳新县委领导前去,于事无补,真正的程序正义才是利剑,而作为公权代表之一的凤凰警方,不仅在对待小邱案件的程序上有问题,也在小丽事件上明显涉嫌公权滥用,希望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希望能还死者一个公道,也希望还生者小丽一个公道。
更希望能还更多的“小丽”一个公道!
贾如棋2010年10月2日于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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