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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Web2.0思考 |
最近,我经常在反思,写了这么多文章,真正有多少是对国内互联网行业有帮助的,我们经常在从美国这个互联网发源地,当然也是互联网商业最活跃的地区,寻找商业模式,并拿过来做对比。事实上,我们往往忽略了:中国是一个和美国完全不一样的市场。
最值得注意的一个数字:依然是互联网普及率。按照CNNIC今年7月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截至今年中,我们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了13%,而美国的互联网普及率已经是接近80%。欧洲和北美发达国家地区的平均互联网普及率也在60%左右。
所以,我们虽然目前已经拥有跟美国互联网用户相当的用户数量,但我们的互联网商业价值开发依然很低级,这点,从网络广告的市场容量上很清楚的能看出来。
由此,可以看出,互联网普及率是一个很官方看似很无趣,但确实很关键的一个数字,特别是当我们希望在互联网这个市场上构建商业模式时。为什么?
我觉得,至少有三点是需要注意的,其一,互联网普及率的提升往往是跟基础建设的完善同步进行的,在一定程度上,好的互联网应用的创新需要基础网络条件的限制,比如宽带的接入速度和接入的便捷性,前不久,互联网的生死讨论颇与此类似;其二,互联网普及率的提升,还包含着社会对互联网这一工具的认可,由此衍生的一个很直接的例子就是:企业对其广告价值的认可;其三,随着普及率提升,互联网用户需求的变化。三者是一体并互相影响的,而最后一点是我认为最重要的,也是我这篇文章最希望强调的一点。
之前,我一直在谈一个说法:随着互联网普及率的提高,用户需求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所以,现在的中国互联网用户需求,跟大洋彼岸的美国用户需求是完全不同的。我觉得,我们的互联网用户还停留在一个“获取信息”的初级阶段,甚至离“使用工具”还有一定距离,而美国的互联网用户阶段是什么?我觉得是“价值开发阶段”。这个阶段,跟互联网用户的数量多少无关,跟应用在娱乐消费或是商业上也无关。
拿满足信息阅读的媒介来看:我们大量的用户仍停留在获取基本信息上,这些信息可能包括社会大事新闻和满足不同个人兴趣的信息,比如体育娱乐等等。而美国的信息需求已经出现了大量的分化,更多的人希望通过互联网获取价值信息(商业提升),这种需求基于Web2.0工具的应用得以聚合在一起,直接促成了TechCrunch等新型个体媒体的崛起。更重要的,价值需求将会占据用户越来越多的时间,理所当然的,也会产生更大的开发价值。
这个时候,出来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们按照人家的用户需求拷贝过来的产品模式,尽管在用户体验和使用上,已经本地化的足够好了,但是能行的通吗?或者这种需求根本就不存在,或者不足够规模化,即便成功了,发现也还只是一个太过窄众的市场,根本做不大,无法建立一个成功的商业模式。没办法,商业环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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