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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途径与非常办法

(2006-06-02 16:18:14)
分类: 随笔
现在不管做什么事,特别是一些为争取自己得到合法权益的事情,有关部门都会要求你按“正常途径”去反映问题,然后解决问题。当然,要求你按“正常途径”反映问题是发自他们的本能要求,而如果按“正常途径”反映后,事情多半是不了了之,或者束之高搁,或者互相推萎,到最后基本上是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因此,对于那些感到特别冤屈的,最后实在被逼的没其它途径和办法了,只有去挺而走险或者做出“极端的”、“非常办法”的事情来。

家与单位正好处在一个正方形的两个对角上,而连接两个对角的,还有一条曲曲弯弯的小巷,根据“两点间直线距离最近”的原理,一般上下班都走小巷里。以前小巷里道路坑凹不平,没有人行道,没有路灯,晚上走在小巷里让人很没有安全感,还发生过下夜班人在小巷里被人抢劫并被刀扎伤的事情。后来政府部门整治背街小巷,由于小巷里有几个颇有权势部门的家属院,所以尽管很偏僻,小巷也得到了有效的整治:重新修了道路,铺设的柏油,修了人行道,安装了路灯,从而使这个小巷显得也颇为洁净并也很有特色,所以再走到这里心情感觉好了许多。

三年前,受“非典”的影响,有人在小巷的两头安装了大铁门,以防外人擅自进入,实际上基本没起到过什么作用。后来“非典”过后,也没人再去费力把铁门拆了,就那样一直大开着,如果走惯了,会不知不觉中忘记那里还有两个铁门。昨天上班再走到那里,东边的铁门突然就那样让我感觉到了它的存在了——有人把它锁了起来,只开铁门上的小门,所以只能供人或者自行车进出了。上前一看,门边系了一个小本子,上面写有大概意思是这样的一段话:人大领导(大概是他也知道这个胡同里边有人大的家属院吧),大门是我锁的,原因是这里面的人太厉害了,总是在早上五点就开始施工,闹得四邻无法休息,多次向行政执法部门和110反映,到今天还没有得到解决,所以只有采取锁门这个办法了。

看了之后,心里说不出是个什么味。里面的施工是摆在眼前的事实,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开始用的是“正常途径”:向有关执法部门反映,希望能通过他们的干预将这个事情得以解决。看来,不是那些执法部门不管不问,就是简单了解了一下情况,对于施工单位是否改正没再理会,于是,那个施工单位依然我行我素。最后,此人终于忍无可忍了,就采取了“极端办法”:锁门。

看过后,由于我是步行,他是否锁门一点没有影响到我的生活,所以也没怎么当回事就走了。到了中午回家的路上,我还在想着,也不知大门是不是已经打开了,那个施工的院子里每天都会有大车进出的。如果还没有打开,可能就会影响到他们的生意了。走到那里时,看到门口聚了一堆人,旁边还停了一辆警车,看来是来解决问题的,只是大门还没有打开(看看现在有关部门的办事效率),不过总算有人来管这事了,看来有望解决了。果然,下午再上班,便看到大门已经打开,想必有关部门已经与锁门者以及施工单位解决了此事。

这件事,充分说明了通过“正常途径”与采取“非常办法”去处理解决一件问题时的效果。其实在日常生活中,这样的事例可以说是不胜枚举。前几年一直在提解决民工的工资问题,归根到底,一是这个问题越来越严重了,从另一个方面说,民工们在通过正常途径讨要不回工资之后,采取“非常办法”乃至“极端办法”的越来越多,或者到高楼上、到有影响的建筑顶上恐吓要跳下,或者提刀弄枪要与欠帐老板拼命的事情越来越多了,影响也越来越大了。

由此就想到了一个词:官逼民反。有时候真是迫不利己之举啊,谁不想过正常的生活,让人正常地看待自己,何苦要做那些反常的、于已并没有什么利益的事情呢。如果我们的父母官们多为老百姓想想,我们的执法部门真正地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去工作,真正体现胡总说的“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人们通过“正常途径”反映问题可以及时得以解决,那么,社会上可能就不会再出现用“非常办法”去解决问题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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