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接了广东电视台南方之星的一位以前联系过我的小姐的电话,她上次找过我试写华娱卫视一个电视剧剧本,说是采用就几千块一集,不采用也会给回几百块,让我试写第一集,然而改过一次,见过一次面后,现在都没有音信。那次是她帮朋友找的,那个朋友,也正是找我试着做她们十二面体公司文案的那位小姐。(结果我那次文案因为还没有到一个月就先辞职了,所以也没有要工资)。
这次,她找我帮忙写一篇电视节目分析论文,说是帮一个导演凭高级职称用的,其实简单来说,她说得委婉而已,对我来说,就是找我当枪手而已。说是采用了就500,不采用就200,事实上,我一听这个价,就知道明显低于市价的。可是我还是答应了,算是争取以后的一些机会吧,毕竟她说以后可能还要我帮忙写些节目剧本的。吃亏是福?或许吧……反正只是写东西而已,我没有多大损失,虽然说是知识产权问题,但事实上,我这么一个默默无名的人,即使不是帮别人写,自己还不是照样乱写些东西吗?而且自己也不是真的很有知识的人,人家看得起自己找自己写,不也是一个值得高兴的事吗?在我看来,知识产权,是属于那些已经小有名气的人用来显示自己水平的名词,我们现在,一个没有发表过什么文章的不知名学生,还是现实点的好。所以也无所谓了,就希望,真的是,吃亏是福吧……多点机会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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