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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杂谈 |
儿在母死后两月出生有可能吗?
工作稳定,和女朋友谈了三四年恋爱,双方两情相悦准备结婚时候,却被告知拿不到结婚证。这让在阜阳市颍上县出生的小伙王奎恩苦恼不已,只能求助媒体。按照身份证上登记的日期,王奎恩1998年11月出生,只有17岁,未到婚娶年龄。但蹊跷的是,王奎恩的母亲在1998年9月就已经去世了,那王奎恩是怎么出生的呢?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错?【新闻来源:2015-8-19 新华网】
事实根据,王奎恩原是安徽颍上县杨湖镇陈巷村人,小时候就随父亲移居江苏南通市,成了南通人。如今,小伙年纪也不小了,和女朋友已经谈了三四年,双方家长都催着结婚。可王奎恩的身份证显示他只有17岁,根本不能结婚,这让双方家长心急如焚。“法律规定男方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这么算还要再等5年,女儿哪能等的急,就算不领证在一起,孩子也没法上户口、上学。”王奎恩的岳母张女士无奈的说。“我其实是1993年3月12日出生,1998年9月22日母亲王运芳意外溺水死亡。所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肯定是错的。”王奎恩说,母亲去世后,一直在外打工的父亲王占文便带着自己来到南通市定居、上学,户口也随之转到了南通。随后,王奎恩出示了杨湖镇村委会开具的出生证明和母亲的死亡证明。证明显示,王奎恩的确于1993年3月12日出生,其母亲是1998年溺亡,且盖有村委会的公章。
阅读了以上新闻报道,确实让人感到如今某些政府的办事人员,在办事的问题上得大大的打上几个问号……???因为这些问号,都是在老百姓遇到问题而需要解决时,出现了刁难老百姓的事,好像让人感觉到,需要潜规则才能解决这一问题。
报道称,如今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给王奎恩和家人带来越来越多的麻烦,王奎恩前往南通市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更改,派出所表示需要原户籍派出所开具证明,证明出生日期确实为1993年3月12日。于是,王奎恩家人多次前往颍上县杨湖镇派出所说明情况,但民警拒绝了他们的请求。
儿在母死后两月出生有可能吗?笔者认为,不管当事人是什么时候出生?母死后两月出生,这本身就是一个不可能的事情。这很明显就是一个登记上的错误,派出所的办事人员完全可以顺藤摸瓜,去帮助老百姓纠正登记上的错误问题,但民警拒绝了他们的请求,没有提出任何拒绝理由,这倒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有错必纠,是国家明摆着的一贯政策,属于正常的办事范围。不管是谁造成登记上的错误,只要把错误原因调查清楚就完全可以纠正登记所造成的错误,并出具一张证明,就完全可以解决当事人的问题。而民警拒绝了他们的请求,这让人不知道怎么去想?这就出现了一个老百姓办事难的问题。
过去,老百姓办事难是需要贿赂才能解决问题,而如今在反腐中大家都知道贿赂是腐败犯罪的行为,为什么还会出现这样办事难的问题呢?过去办事难确实需要贿赂,而现在老百姓及办事人员都知道贿赂是一种犯罪,而为了一张证明纠正登记上的错误,就出现了这样的难题,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笔者认为,有错必纠,从理论上来说是不可非议的,可有错谁来纠?这就是比较现实的问题。民警拒绝了他们的请求,也可能存在着一定拒绝理由,一是,错误登记不是现在的民警造成的;二是,现在的民警是否有权力纠正过去的错误登记;三是,民警在纠正错误中容易出现得力不讨好。这也许就是民警拒绝请求的原因。
当然,不可否认,民警拒绝请求是否存在着一种暗示,就是想要好处。因为这种好处得了不存在贿赂的风险,反而得到美名,是一举两得的事情。这样就要看当事人的反映如何?是否愿意给予好处?好处的内容是什么?怎样去给予好处?这一系列的问题,都是老百姓需要考虑解决办事难的问题,难道不是吗?
当事人依靠媒体解决问题,这也不是永远的办法。这就会让人感到,腐败好办事,不腐败倒而难办事的怪现象。因为老百姓不知道如何给予好处?才不是腐败!如果当事人不是等着结婚的问题,就让他的母亲是死后两个月才生他的,当事人也没有任何影响,历史总还是历史,登记的错误不可能改变历史事实,只能增加一个笑不出的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