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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子女报考他校被学校免职是啥法?

(2015-07-29 08: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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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教育

杂谈

因子女报考他校被学校免职是啥法?

因子女报考他校被学校免职是啥法?

图为宿迁青华中学。

 在宿迁青华中学任教已11年的戴芳老师百思不得其解:仅仅因为自己的女儿考上了宿迁中学,次日学校就把她的课务全部停掉。据戴芳称,学校负责人对她说:“既然老师的孩子不在学校上学了,那么老师也不用来上班了。”72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宿迁市教育局获悉,当地每年都会出现类似事情。宿迁市教育局表示,青华中学的做法已经违反了当地招生规定。【新闻来源:2015-7-28 搜狐网新闻-澎湃新闻】

事发经过,“去年,校长罗天阳曾在全校教职工面前口头说过,学校教职工的子女必须在本校就读,就算教职工有离异,其子女也必须在清华中学读书!”。戴老师向澎湃新闻说,本来她以为这只是罗校长说说而已,没想到,从今年6月份开始,学校已对她实施了这一“校内规定”。青华中学是宿迁当地一家实行小学、初中、高中十二年一贯制教学模式的民办学校。戴老师的女儿佳佳(化名)今年中考成绩很不错,其第一志愿填的是当地知名公立学校—宿迁中学,后来如愿被录取。一家人为此兴奋了一个晚上,结果,次日,戴老师的课务就被青华中学停掉了。

阅读了以上新闻报道,就因为老师的子女报考了其他学校而被免职停课,笔者确实感到非常的不公平,并认为,这是这所学校在藐视国家法律,打击老师的合法地位,公然的在进行违法乱纪,是教育的莫大耻辱。

不难看出,这所学校的规定是把教职工与其子女捆绑在一起,其目的是为学校所“用”。这种“用”不是为了教育,而是为了学校的经济利益,把学校的利益看成是一种法,充分的暴露了这所民办学校教育办学的目的,不是为了教育,而是为了自身的最大利益。

澎湃新闻从有关人士处了解到,因孩子报考他校,青华中学目前已有4名教师被停课、2名副校长被免职。笔者认为,这所学校在这一问题上已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难道不是教育的莫大耻辱吗?教育应该是有法去依,而不应该是违法而行,这是教育的最基本底线,谁越过这层底线,谁就耻辱。

因子女报考他校被免职,这牵涉到老师与学生两层关系,这不但影响到老师的合法地位,也同时影响到学生的合法地位。老师被免职,应该是老师违反了《教师法》的规定,而不是因子女报考他校。而学生报考学校,有选择学校的权利,而不是某某学校的特别指定。这所学校这样做,完全变成了一个独立王国,真是不可思议。

据《现代快报》报道,青华中学一位执行董事证实,学校自2014年起就有“教师子女必须报考本校”的内部规定,但并不是罗天阳定的,而是校董事会的决议。该执行董事还称,目前宿迁市教育局正在向校方了解情况,并商讨解决方案,但暂时还没有得出结论。

由此可见,这所民办学校的内部规定可以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解决违反法律的问题还要去商讨,这难道去遵守国家的法律,还可以进行讨价还价吗?这一问题的出现,这所学校是如何要求老师去教育学生?这一问题摆在了大众面前,大家就可想而知了。

笔者认为,教育本身的基本要求,首先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教育者与被受教育者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而学校是管理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机构,难道就没有责任严格规定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去遵守国家法律吗?这所学校对于这一基本的法律教育,可以任意的去忽悠,并以身试法去违反法律。试问:这还算是一个学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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