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睡觉中遭强拆能称是误拆吗?

现场图片
楚天都市报讯昨日凌晨,在硚口区古田三路罗家墩社区,多户居民共计近千平方米房子遭遇强拆,两户在家睡觉的居民拆除前被赶出家门,古田街道办相关负责人称系拆迁公司误拆。【新闻来源:201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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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昨日上午10点,楚天都市报记者赶到位于古田三路与沿河大道交会处的现场。见被拆区域为一片三角形地带,四周被围墙围起,里面共有30多栋房子。数百平方米范围内的多栋房子已被夷为平地(如图),多位被拆房屋的业主聚在一起,很生气。房主刘先生介绍,昨日凌晨3时,他正在睡觉,多个穿便装的持械青年破门而入,威胁他马上离开,否则后果自负。刘先生说,他只得穿好衣服出门,在路边看着挖掘机将他家和邻居家房子推倒,“家里的洗衣机、电冰箱、电视等都没搬出来。”房主旷先生介绍,去年底,一家名为“陆顺”的拆迁公司与他们接洽,但双方并未达成一致。该公司本来说再拿一个方案来协商,没想到……居民们称,共有9户居民家遭强拆。在现场,楚天都市报记者找到了武汉陆顺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办公室。一位刘姓负责人介绍,该片区域的拆迁已得到市政府批准,并已颁布了公告。该区域共有32户居民,其中10多户已签署补偿协议,还有近20户没谈妥。他说,昨日凌晨被拆的9户居民中,有4户还没有谈妥。
居民睡觉中遭强拆能称是误拆吗?笔者认为,强拆与误拆仅仅是一字之差,是强拆就是强拆能称得上是误拆吗?所谓的强拆,是被拆迁房主在最后通知拆迁的日期,还没有搬走,而被法院宣布强迫拆迁;而强迫拆迁,法院首先告诉被拆迁房主,并规定强迫拆迁的日期,这就是强拆。
而强拆分合法强拆与非法强拆,合法强拆是在双方规定的拆迁日期内,被拆迁方还没有搬走,而拆迁方采取的强制手段。非法强拆是双方没有达成拆迁的任何协议,而拆迁方则采取的强制手段进行拆迁。在一般情况下,被强拆的都是钉子户,而不是普遍被强拆。凌晨被拆的9户居民中,有4户还没有谈妥,这就显得奇葩了。
该区域共有32户居民,其中10多户已签署补偿协议,还有近20户没谈妥。在这样的情况下居民遭遇强拆,难道不是非法强拆吗?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被拆的9户居民中,有4户还没有谈妥,其中两户在家睡觉的居民拆除前被赶出家门,这能称是误拆吗?如果硬是说误拆,就没有非法强拆了。
笔者认为,拆迁公司的这一行为完全是非法强拆,而不是误拆。而古田街道办相关负责人称系拆迁公司误拆,不知道是根据什么道理?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还不断出现非法强拆,并把非法强拆变化成误拆,老百姓的安全感究竟在哪里?这是一种不能忽悠的问题,有关部门应该深思。
据报道,硚口区古田街道办一位负责人介绍,拆迁区域属于罗家墩集体用地,拆迁后用于修建一座公交首末站,市政府已下达了征收公告。该地块由古田实业公司委托陆顺公司进行拆迁,已与部分住户签署补偿协议。对于部分未签协议而遭到拆迁的情况,她表示,应是拆迁公司因沟通问题,在拆除已签补偿协议的居民房子时,误拆除了这些居民的房屋。该负责人表示,对于这些遭误拆的居民,街道办将积极协调,尽快让他们得到合理补偿。
笔者认为,这完全不是误拆的理由,“市政府已下达了征收公告”更应该依法办事,等待被拆迁主完全安置了在拆迁也不迟。可在32户居民,其中10多户已签署补偿协议,还有近20户没谈妥的情况下就开始强拆,这能说的过去吗?非法强拆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而误拆只是补偿问题。对于违法问题,绝不能不讲原则,否则老百姓的安全就没有保障。
居民睡觉中遭强拆能称是误拆吗?拆除已签补偿协议的居民房子,完全可以在大白天进行,为什么非要在凌晨3时才进行拆除?按照通常道理,被拆除的房屋应该有标记,不可能出现“家里的洗衣机、电冰箱、电视等都没搬出来。”的情景。这已经是明显的非法强拆,而不是误拆。可以说,误拆是毫无根据的,说是误拆只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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