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对夫妻利用婚姻互换配偶有何猫腻?
根据 2014-6-19 新浪网-新安晚报 新闻报道,其中案例:在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两对40岁左右的夫妻先后四次来办理离婚、结婚。
“A男和A女、B男和B女就是这两对夫妻,他们同天来办理离婚手续后,A男和B女、A女和B男同天当场登记结婚,等于是互换配偶。
”李颖(庐阳区婚姻登记处主任)介绍,没过多久,这两对夫妻又同一天来到婚姻登记处,分别离婚,然后A男和A女、B男和B女再次登记结婚。
“这种现象十分罕见,如果算上他们的初婚登记,他们都已先后结婚、离婚三次了。
”李颖说,虽不排除这有谋取利益的可能,但拿婚姻当儿戏,也是对情感的漠视。
两对夫妻利用婚姻互换配偶有何猫腻?笔者认为,这其中的猫腻确实让人难以琢磨,是感情上有猫腻还是利益上有猫腻?或是其它难以想象的猫腻?不管是什么猫腻,都会让人去产生不同的猜猜。不管是发生了什么情况,这两对夫妻利用婚姻互换配偶,已经成为了事实。这一事实,虽然在报道中没有描述互换配偶的具体原因,但利用婚姻换妻是比较明显的。
社会上出现过“玩换妻”的现象,这一现象受到了婚姻道德的谴责。而利用婚姻互换配偶,与换妻又有什么区别呢?一种是非法,一种是利用合法,但都离不开换妻的事实。只不过是,非法的换妻是现场交易,而利用合法的换妻是一种“婚姻交易”,两种形式都离不开换妻的事实。
这种换妻事实,可以假设A男和B女、A女和B男都互相发生过婚外情,这也是有可能的,并不觉得奇怪。事情暴露后,也可能是在一气之下,两对夫妻互换配偶,在婚姻登记处都同时一离一结,是一种显示互相不吃亏的举动。也有可能不是这样,而是两对夫妻首先商量好互换配偶,是真正的换妻行为。可能考虑到现场换妻有风险,而利用婚姻交易的形式来达到换妻目的。
婚姻是合法的,而利用婚姻达到一定的目的,就是所谓的婚姻交易,其后果必然是违反道德的。两对夫妻通过离婚和结婚,然后再离婚再结婚,达到了互换配偶即换妻,从表面上看完全没有违反婚姻道德,都是经过婚姻达到换妻的。只要认真的进行分析,不难看出是利用婚姻交易来达到了换妻目的。
“玩换妻”通常是两对夫妻现场进行交易,在婚姻上并没有改变两对的各自夫妻关系,而通过婚姻交易达到换妻,是改变了两对夫妻各自的婚姻关系。如果是婚外情引起的离婚、结婚,在一般情况下不可能两对夫妻同时去办理离婚与结婚,因为婚外情离婚涉及到双方的财产、孩子问题,这种假设也存在着问题。
退一万步讲,就是这种假设有可能存在,婚外情是一时的感情现象,而作为夫妻相处的感情与婚外情就不相同了。如果由于互换配偶夫妻发生了感情危机,也是各自夫妻去离婚。也不可能没过多久两对夫妻又同时来办理离婚与结婚。这就让人明显的看出,这两对夫妻是通过婚姻交易来达到换妻的目的。
不可否认,这种通过婚姻交易的换妻目的,除了有性的交易外,也可能还存在着其它不可告人的目的。现在越来越多的财产关系、房屋关系、孩子上学关系、工作上的关系等,都与婚姻关系有关。而两对夫妻同时办理离婚与结婚,最后各自恢复了原来的夫妻关系,这种现象除了看成是换妻外,如果是其它原因所引起,这种罕见的事情又会是什么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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