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主动约男网友开房被轮奸的背后
导读:新快报讯
记者李海强
通讯员增检宣报道一名男子在晚上使用微信摇到一名女网友后,对方竟然主动开口约他开房。不过,该男子没有应约,反倒是他的四名朋友“霸王硬上弓”,在宾馆强行与女子发生性关系。近日,广州增城市检察院以强奸罪批准逮捕了四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新闻来源:2014-5-8
新浪网】
阅读了以上新闻报道,笔者认为,女子主动约男网友开房,这本身就是女子首先引起的一种性行为信号。因为男女双方仅仅是通过微信认识,都没有曾见过面时,仅凭微信上的谈情说爱,就提出与男网友开房,女子的这种行为确实让人质疑,女子主动约男网友开房被轮奸的背后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事发经过:今年3月4日晚,在增城,犯罪嫌疑人刘某尧、刘某业、刘某华、刘某康与同村的刘某东相约一起消夜。其间,刘某东通过微信“摇一摇”的功能与被害人阿珊(化名)结识。两人相谈甚欢,经过几番相互试探和挑逗,寂寞无聊的阿珊主动提出与刘某东去开房。不过,刘某东无意与阿珊进一步发生关系,于是把她转手给了一起消夜的刘某尧。刘某东以消夜为名,带上刘某尧一起约见了阿珊。见面后,刘某东借机溜走。阿珊在不见刘某东后,提出要回家。刘某尧则以等刘某东来送其回家为由,将阿珊骗至新塘镇某宾馆。其间,刘某尧采用暴力手段与阿珊发生性关系。事后他打电话叫此前一起消夜的刘某业、刘某康、刘某华,让他们驾车过来,并先后进入房间将阿珊强奸。
女子主动约男网友开房被轮奸的背后,笔者认为,男女双方开房意味着什么呢?特别是女子先提出来开房又意味着什么呢?这不难看出其中的性问题,就男女开房来说,一是恋人开房包括夫妻开房;二是卖淫嫖娼开房;三是其它等关系开房。而女子提出来与男网友开房属于什么行为呢?这就是让人产生质疑的问题。
笔者认为,如果是属于恋人开房,男女双方必须首先确定恋人关系,而网上能确定恋人关系吗?如果男女双方能在网上确定是恋人关系,这种没有见过面的恋人关系,在网上还可以巧合一下,而过度到现实中,“见光死”的概率就应该是很大。而主动去约开房者,难道就不怕“见光死”吗?
女子没有经过见光就提出来与男网友开房,难道就不怕男子产生意外吗?从报道中可以看出,男网友无意与女子进一步发生关系,应该是见到女子后不愿意去开房,所以出现了女子来了男网友却借机溜走,并转交给予自己的朋友。这就不是“见光死”那么简单的问题了,说明了男网友的道德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女子主动约男网友开房被轮奸的背后,笔者认为,按照通常道理,男网友借机溜走后,女子应该明白男网友的意图,应该马上离开,而不是跟随男网友的朋友到宾馆开房。因为报道中是说骗,而不是遭到男网友的朋友劫持,这就说明了女子想与男人开房,否则不会随便进入宾馆房间,应该会想到男女双方进入宾馆房间的后果。
笔者不明白的是,女子主动约男网友开房的目的,究竟是卖淫还是解决自身生理上的需要?如果女子单方面认为与男网友是恋人关系,应该是从男网友借机溜走后就应该是结束了这种想法。而不是随便任意让人转让,这种转让与卖淫嫖娼又有什么区别呢?如果女子是为了解决生理上的问题,这就很难在男人面前说明白了。
笔者认为,女子主动约男网友开房,男网友的朋友可能认为是送上门的“货物”,便将女子骗至新塘镇某宾馆。其间,采用暴力手段与女子发生性关系。事后他打电话叫此前一起消夜的三个朋友让他们驾车过来,并先后进入房间将女子强奸。如果没有后面三个朋友的进来,这就很难确定男网友的朋友与女子发生性关系的性质,是自愿或是卖淫还是被强奸的问题?
由此可见,三个朋友的进入,已经完全改变了女子主动约男网友开房的种种目的,从而变成了被四个禽兽不如的男子轮奸。不管女子主动约男网友开房的目的是自愿或是卖淫,这种轮奸的行为完全是违背了女子的意愿,是属于强奸犯罪行为。报道称,“案发后,阿珊立即报警,刘某尧、刘某业、刘某康、刘某华等四名嫌疑人先后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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