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兄妹苦等爱人9年嫂子竟和妹夫同居

(2014-04-03 08:40:32)

兄妹苦等爱人9年嫂子竟和妹夫同居

 

    刘其、刘丽是一对哑巴兄妹。因家庭贫寒,兄妹俩一直未婚。后经媒人介绍,兄妹俩分别与同乡李某、杨某成家。几年前,兄妹二人得知各自的爱人抛家弃子,在外地同居9年,兄妹俩便将各自的爱人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2005年3月份,这对残疾兄妹与家人合计着外出务工挣钱,由于兄妹二人无法正常与人沟通,在外地呆了3个月都没找到工作。刘丽决定留丈夫和嫂嫂在外打工,自己和哥哥回家务农。

    2007年前,李某和杨某还曾寄钱回家,供孩子念书。2008年春节刚过,两人便不再给老家寄钱,电话也一直是关机状态。这时,兄妹俩听回家的同乡议论杨某和李某二人的暧昧,经多方确认后得知,2007年夏天,杨某和李某开始同居。兄妹俩准备去外地找李某、杨某,因不能正常交流,文化程度低,他们放弃了寻找计划,寄希望于李某和杨某能回心转意。

    今年春节,9年没回家的李某和杨某回老家看孩子,刘其带着儿子将妻子和妹夫阻截在万源火车站。已成年儿子说,母亲和姑父不在家时,他和父亲为两家人付出很多心血,必须要为父亲和姑妈讨说法,随后将母亲李某和姑父杨某告到万源市旧院法庭。

    法庭庭长审理确认刘其对李某已无夫妻感情,双方均同意离婚。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李某与刘其自愿离婚,老家所有财产归刘其所有,李某还须支付12万元赔偿给刘其。同时,杨某提出同刘丽离婚,因刘丽未到场,双方无法调解,法庭未作出判决。(文中人名均为化名)[新闻来源:2014-4-2 华西都市报]

 

 博主点评:

 

    阅读了以上新闻报道,确实是感觉到婚姻家庭,是随着夫妻相处的环境变化,而发生感情变化,有的甚至走向破例,兄妹苦等爱人9年就是一个例子.这个例子居然是嫂子与妹夫都同居了,都还在等待各自的爱人回心转意.并同时还带着未成年的小孩在苦苦相等,这可想而知是一个什么样的情景.

而兄妹所等待的爱人都分别移情别恋,居然是嫂子与妹夫在外地同居为伴侣,这让世人怎么去看待这一问题?兄妹虽然都是哑巴,但各自去组建婚姻家庭并没有错,兄妹在与人的感情交流上虽然存在着缺陷,但在婚姻上不应该看着是一种缺陷.

兄妹各自的婚姻家庭,从报道中可以看出,他(她)们都是结婚有小孩后才出去打工,家庭应该视作是有感情基础的.而且是两个家庭一起出去打工,只是兄妹由于存在着与人交流的缺陷,而无法找到工作.兄妹只好回家务农,而留下来打工的很显然就是嫂子与妹夫了,在如今也是比较正常的现象.

从婚姻家庭的角度来说,嫂子与妹夫在外地打工,都有责任养育自己的孩子,开始寄钱回家,后来就慢慢的不寄钱回家了.这种寄钱回家还不到两年,就与家庭断绝了联系.这应该可以看出,不寄钱回家与断绝与家庭的联系都是同步进行的.这种同步,就是抛家弃子,完全是一种道德败坏的具体表现.

嫂子与妹夫都与家庭断绝联系,是发生在两人同居后,这是一种特殊关系的伴侣.这种特殊关系是他(她)们都还没有与兄妹离婚前,仍然是嫂子与妹夫的关系,同居很显然就是一种公开的乱伦.这种公开的乱伦,他(她)们并不感到耻辱,而是感到是一种婚姻自由.

从报道中不难看出,嫂子与妹夫在还没有同居前,相互偷情应该是存在的一种事实,这也是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才造成了嫂子与妹夫偷情,而逐步发展到恋爱同居,想重新组建家庭的过程.这种过程违背了婚姻家庭的道德,是婚姻法不容许的过程.

嫂子与妹夫公开同居前,应该是首先各自与兄妹办理离婚后,才能摆脱乱伦的影响.但他(她)们是采取先同居让同乡知道,而去转告给予兄妹.让兄妹提出离婚.而兄妹知道情况后恰恰不是提出离婚,而是希望他(她)们回心转意,就这样无奈的苦等了9年.直到他(她)们春节回家看孩子,让已经成年的儿子帮助告上了法庭,兄妹才结束了9年的苦等.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