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苦等爱人9年嫂子竟和妹夫同居
(2014-04-03 08:40:32)兄妹苦等爱人9年嫂子竟和妹夫同居
2005年3月份,这对残疾兄妹与家人合计着外出务工挣钱,由于兄妹二人无法正常与人沟通,在外地呆了3个月都没找到工作。刘丽决定留丈夫和嫂嫂在外打工,自己和哥哥回家务农。
而兄妹所等待的爱人都分别移情别恋,居然是嫂子与妹夫在外地同居为伴侣,这让世人怎么去看待这一问题?兄妹虽然都是哑巴,但各自去组建婚姻家庭并没有错,兄妹在与人的感情交流上虽然存在着缺陷,但在婚姻上不应该看着是一种缺陷.
兄妹各自的婚姻家庭,从报道中可以看出,他(她)们都是结婚有小孩后才出去打工,家庭应该视作是有感情基础的.而且是两个家庭一起出去打工,只是兄妹由于存在着与人交流的缺陷,而无法找到工作.兄妹只好回家务农,而留下来打工的很显然就是嫂子与妹夫了,在如今也是比较正常的现象.
从婚姻家庭的角度来说,嫂子与妹夫在外地打工,都有责任养育自己的孩子,开始寄钱回家,后来就慢慢的不寄钱回家了.这种寄钱回家还不到两年,就与家庭断绝了联系.这应该可以看出,不寄钱回家与断绝与家庭的联系都是同步进行的.这种同步,就是抛家弃子,完全是一种道德败坏的具体表现.
嫂子与妹夫都与家庭断绝联系,是发生在两人同居后,这是一种特殊关系的伴侣.这种特殊关系是他(她)们都还没有与兄妹离婚前,仍然是嫂子与妹夫的关系,同居很显然就是一种公开的乱伦.这种公开的乱伦,他(她)们并不感到耻辱,而是感到是一种”婚姻”自由.
从报道中不难看出,嫂子与妹夫在还没有同居前,相互偷情应该是存在的一种事实,这也是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才造成了嫂子与妹夫偷情,而逐步发展到恋爱同居,想重新组建家庭的过程.这种过程违背了婚姻家庭的道德,是婚姻法不容许的过程.
嫂子与妹夫公开同居前,应该是首先各自与”兄妹”办理离婚后,才能摆脱乱伦的影响.但他(她)们是采取先同居让同乡知道,而去转告给予兄妹.让兄妹提出离婚.而兄妹知道情况后恰恰不是提出离婚,而是希望他(她)们回心转意,就这样无奈的苦等了9年.直到他(她)们春节回家看孩子,让已经成年的儿子帮助告上了法庭,兄妹才结束了9年的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