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为霸占亲生女儿逼死其男友
(2014-01-08 15:47:10)父亲为霸占亲生女儿逼死其男友
见到14岁的女儿小红(化名)与男友阿文共处一室,黄加江发了疯一样追打阿文,阿文随后跳入鱼塘,生命的时钟终止在他的第15个年头。男友惨死后,小红在民警前说出了一个惊天秘密,原来父亲在事发前的十天左右便将她强奸,黄加江追打阿文,其实是为了要“独占”她。近日,佛山中院认为,黄加江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其中强奸自己未成年女儿更是“悖逆人伦”,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7年。【新闻来源:网易2014-1-8广州日报】
阅读了以上新闻报道,笔者认为,这是一起父亲强奸亲生女儿后引发的案例,父亲强奸亲生女儿这并不足奇,因为这不是个案。而奇怪的是,父亲强奸亲生女儿后,产生了要“独占” 亲生女儿的行为及思想,导致了逼死女儿的男友。
事情经过,去年6月15日,离小红的15周岁生日还有两周的时间。这一天晚上,因为男朋友阿文喝了酒,小红让阿文在他的出租屋里睡了一晚上。阿文今年15岁,两人是在去年3月份在电器厂一起工作时认识的,直到端午节前后才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6月16日早上7时许,她正和自己的男朋友阿文共处在她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社区头社村的出租屋里,忽然间从门外传来了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了两人。“开门,你赶快给我开门!”原来,在外面叫门的正是阿红的父亲黄加江。见阿红不愿意开门,黄加江竟然一脚将门踹开,满身酒气地冲了进来。见女儿跟阿文孤男寡女地在一个房间里,黄加江怀疑两人已发生关系。他大声质问阿文“有没有碰”小红,尽管阿文极力否认,不过愤怒的黄加江还是殴打了阿文的头部。小红说,她当时看到有一把菜刀放在桌子上,害怕她父亲会拿刀伤害她和她的男朋友,于是就拿起菜刀跑到屋外,向别人借手机报警。在小红逃出屋外后,阿文也乘机逃跑。黄加江紧追其后,阿文逃至富湾头社村村道南面鱼塘,被迫跳入鱼塘逃生。因为不会游泳,阿文在水中挣扎,黄加江见状不但没有施救,反而快步离开鱼塘。“我当时看他在挣扎,我知道他不会游泳,但是我气他搞我女儿,因此我是不可能去救他的。”后来,黄加江在侦查机关接受调查时,这样描述了他当时的心理状态。失去了救助后,阿文很快沉入了鱼塘。当日下午6时许,阿文的尸体在头社村村口鱼塘里被发现。
笔者认为,父亲看到自己的女儿与男友在一起,因为女儿还没有到成年,作为父亲的责任管是应该的。可这种管,父亲超出了一定的管限度,不应该拿着一把菜刀去管,因为任何人见到菜刀,都会认为是要行凶,所以这种管,很显然是适得其反。
这种父亲管女儿造成适得其反的原因,是超出了做父亲的范围,父亲是抱着另一种目的,这种目的是无形中充当了女儿“情人”的角色。从表面上看是父亲在管女儿,实际上是与女儿的男友在争风吃醋,体现了一种另类杀机。
父亲的这种杀机,其实就是威胁自己的女儿不要去交男友,自己完全可以满足女儿的性要求。当然,如果作为正常的父女关系,见女儿还小是不应该过早交男朋友,管也是应该的。可作为父亲这种管的目的,不是往正常的路子去管,而是自己首先让女儿与男人发生性关系,这个男人就是自己。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黄加江如此狠心,可以对一名大男孩见死不救?在民警赶到现场后,小红向民警说出了一个惊人的秘密。面对民警,小红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压抑已久的情绪了,她放声大哭,控诉“爸爸强奸了我”!今年36岁的黄加江是四川人,1998年时和前妻生下女儿小红,后来离婚。此前,他在高明富湾以开摩托车搭客为业。在2012年8月份前后,黄加江把刚满14岁的小红从老家接过来。而令小红没想到的是,搬来与父亲同住,却是噩梦的开始。一个月后,黄加江竟然向自己的亲生女儿提出了发生关系的要求,遭到了小红的拒绝。之后父亲更多次提出这样的要求。2013年6月初的一个傍晚,两人在富湾西江边游泳,黄加江强奸了小红。“之后我父亲一直缠着我不放,不允许我交男朋友,说我是他的人。”小红如此告诉办案民警。至于为什么在刚被强奸时没有报警,小红说因为父亲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怕她报警后父亲会坐牢,“家里人没人养”。在小红的一再要求下,黄加江曾在去年的端午节那天离开了出租屋,正当小红以为可以脱离父亲的魔爪时,父亲却在案发当天忽然闯回了出租屋。
笔者认为,作为父亲以这种方式强奸了自己的亲生女儿,还要女儿不要去交男朋友,并厚颜无耻的说女儿是他的人。这种作为父亲的荒唐说法,如何让一个未成年的女儿去承受这种荒唐的方式。女儿对父亲要求自主,已经是给予父亲很大的面子了,而作为女孩的父亲并不满足,还变本加厉的管女儿交男朋友的事情,可想而知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也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