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大学毕业父母被判婚姻无效
(2013-12-11 16:04:41)女生大学毕业父母被判婚姻无效
20多年前,勉县一对青年男女登记结婚时,隐瞒了两人是表姐弟的关系。20多年后,女方一纸诉状将男方起诉至法院。12月9日,勉县人民法院宣判这桩婚姻关系无效。勉县女子张某的父亲与勉县男子刘某的母亲系同胞姐弟,张某和刘某系表姐弟关系。1991年,张某的父亲去世后,张与母亲相依为命,后经亲戚撮合,张某与家境较好的表弟刘某结了婚。“当时登记时,双方隐瞒了表姐弟关系。”勉县法院工作人员介绍,两人婚后生下一健康的女儿。2008年,张某与刘某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一气之下,张离家出走,外出打工,双方分居至今。“当时考虑到女儿还在上学,张某就没提出离婚。”今年,他们的女儿大学毕业。11月,张某遂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其婚姻关系无效。庭审中,刘某对张某陈述的事实全部认可,同意张某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原告张某与被告刘某系表姐弟关系,但在办理结婚登记时,他们隐瞒了二人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事实,其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规定,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因此,法院一审判决宣告两人婚姻关系无效。(记者曾春)【新闻来源:华商网-华商报[微博]2013-12-11】
博主点评: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女生大学毕业父母被判婚姻无效。这是一起男女双方隐瞒表姐弟关系的婚姻,并维持了20多年。因感情问题,女子等待女儿大学毕业后,才提出来与男子离婚。奇怪的是,女子遂将男子诉至法院,并不是感情问题,而是要求法院判决其婚姻关系无效。
从报道中不难看出,表姐弟的婚姻关系出现了问题,是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一气之下,女子离家出走,外出打工,双方分居至今。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并不是不能解决的问题,任何家庭都可能会发生这样的问题。这就说明了,女子提出离婚,可能是还存在着其它隐情,否则不会轻易提出与男子离婚。
因为表姐弟面对的,共同有一健康女儿,尽管婚姻无效,不可能再生孩子,完全不用担心生出的孩子存在着不健康的问题。当然,表姐弟的婚姻,从一开始隐瞒就是违法的,而且共同生下了一女儿,这就更加违法了。因为婚姻法禁止近亲结婚,这是从优生学角度考虑的,目的也是为了保障新一代的健康。
法院在庭审中,男子对女子陈述的事实全部认可,同意女子的诉讼请求,判决婚姻无效,这从婚姻法的角度上看,无可非议。关键的问题是,在婚姻无效中,出现了表姐弟面对的一个共同女儿,已经是成年人了,将如何去面对现实?这种现实有本身的现实,也有法律上的现实,这应该都要有一个正确的说法。
通过这一事例可以看出,婚姻法存在着一个问题。这一问题是,只有禁止近亲结婚,而没有惩罚近亲结婚的人。这就导致了婚姻登记的忽视和结婚人的隐瞒,才出现了近亲结婚的事实,为了新一代的健康,婚姻法的有关部门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