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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配笑迎小三入室是变相纳妾

(2012-04-26 0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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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原配笑迎小三入室是变相纳妾

 

 

 

    我国现行婚姻法是一夫一妻制,而小三、小四等的出现,就变的复杂了。有些人,明的是一夫一妻,而暗的可就是一夫多妻了,当然也不否定有一妻多夫的存在。纳妾是我国解放前旧的婚姻状况,就是在家庭里面允许有一夫多妻的存在,并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新中国成立后,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而“第三者”一直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谴责,可想小三、小四等也只能背着情人的妻子在暗道里面活动,一旦情人的妻子发现,就会出现双方大战或婚变,不是小三战败,就是小三变成了他人妻子。

    最近有一则新闻报道,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袁喆 实习生陈双双):题目是“湖北新婚妈妈笑迎小三入室 暗战半月后者请退”,叶女士发现丈夫吴先生出轨了。摊牌时,丈夫竟然得寸进尺地提出,要带小三回家。这一次叶女士没有再大意,而是运用心理战术,表面答应小三入门,实际上则是请君入瓮。半个月后,小三主动退出。……

    根据报道,30岁的叶女士家住汉口黄浦大街,在武昌一家医院工作。1个月前,伤心欲绝的她来到中北路一家婚姻医院。她告诉心理咨询师童大夫,和丈夫分房居住一年半之后,自己的丈夫竟成为一个“习惯性出轨者”。……

  吴先生说,这两年时间里,自己换过很多情人,直到半年前遇见现在的情人24岁的白领小罗,出轨对象才“稳定”下来。吴先生的这些话,让叶女士都感觉崩溃。

  更让叶女士难以接受的是,吴先生不希望离婚,又提出想把小罗带回家。他说,现在外面诱惑很多,只有这样,自己才不会再出去“找别的女人”。

  叶女士觉得丈夫疯了,可是想到待哺的儿子,又觉得不能失去丈夫。她只有到“婚姻医院”寻求帮助。在咨询师童大夫建议之下,叶女士同意吴先生的建议,就让小三住到家里。

    但是,小三入门也是有条件的,叶女士与小罗签订协议:小罗10年内不得生孩子;叶女士负责带儿子,小罗负责家务;吴先生每周只可以和小罗同房两次。吴先生觉得欣喜若狂,带着小罗回到家中。然而,半个月后,小罗却主动对吴先生提出,希望退出。……

    这一则新闻说明了,尽管叶女士与吴先生这一家人,在还没离婚前,应该是一对合法的夫妻。由于丈夫与小三的事情,究竟不是在同一家庭。而“婚姻医院” 咨询师童大夫建议之下,叶女士同意吴先生的建议,就让小三住到家里。本人认为,这是一种变相纳妾。

    变相纳妾,是丈夫提出,妻子同意,在家里面增加了一位“妻子”。尽管不受到法律保护,但从协议上看到,实事上已经成为了“妾”。时间虽然才半个月做妾的小三,是体验了做妾的味道不如原配那么自然自在,并时常受到原配的摆布和冷落,所以离开了。

    本人认为,小三虽然离开了,并不等于心理咨询师童大夫的建议就成功了,也不等于叶女士与吴先生的这种变相纳妾的方法,就会使家庭走向正规了。吴先生的出轨可能在变相纳妾中变得更加聪明了,小三还是小三,经过做妾的体验,只不过是不愿意当妾而已。

    所以,本人认为,这种变相纳妾的建议是不可取的。它既违反了国家婚姻法,又树立了一个变相纳妾的例子,是道德不允许的做法。通过这个例子,国家应该加大对婚姻法的宣传和教育。并对特别有影响的事例,纳入追究刑法上去,只有这样才能使婚姻法更加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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