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宝马车是婚约不能称玩弄女性


本报讯
昨日【16日】,《非诚勿扰》男嘉宾鄂皆豪起诉女嘉宾孙雅莉“悔婚案”,在朝阳法院开审。
鄂皆豪起诉要求,返还“为结婚”送给女方的一辆宝马车。孙雅莉承认宝马系男方出资购买,双方没有婚约,男方送车是炫富而非为结婚的“彩礼”,故不同意退还。......【新闻来源于新京报】
本人阅读了以上报道认为,不管是“炫富”还是“彩礼”,在送宝马车上双方事实上已经构成了婚约。这是因为,男方为什么要送宝马车?女方为什么要接受宝马车?如果不是婚约,又会是什么呢?是慈善?这谈不上;是白送?不可能!根据报道,女方拒还宝马车的理由还另有一层意思,就是男方在玩弄女性。
在报道中谈到,鄂皆豪参加《非诚勿扰》,被包括孙雅莉在内的24位女嘉宾灭灯。去年10月,孙雅莉在节目中和一香港青年牵手,分手后,两人通过《非诚勿扰》交友。本人认为,不管是分手或是在一起,这都是【非诚勿扰】婚姻介绍的功劳,双方从谈恋爱开始就已经是一种婚姻的约定。
本人认为,婚姻介绍就是男女双方建立婚约的一种介绍,只要男女双方愿意谈恋爱,就是婚约的开始,婚约不是一下就能谈成功的,一直谈到双方分手或是结婚就基本结束。而女方认为男方在玩弄女性,这与是不是婚约无关,这只能证明是男方在违反婚约,但必须有男方玩弄女性的证据。而女方单方面认为男方在玩弄女性提出分手,这完全是女方的自由,女方拒还宝马车,不承认有婚约,这是完全无理由的行为。
对于婚约的男女双方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本人认为,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就婚约而言应该视为一种合同,双方必须共同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因为婚约引起的双方分手或是结婚是一个过程,一方提出的条件,另一方满足不了,婚约就有可能结束,如果没有财产问题,双方属于自然分手,如果存在财产问题,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了,只好打官司请求法院解决财产问题。
所以,本人认为,送宝马车是婚约的概念完全与玩弄女性的概念无关
。在这里的玩弄女性是一个什么概念?报道中只提到女方认为男方与其他女人交往,就是玩弄女性,这也太空谈了。是拥抱还是上床?没有具体的说明,就说是玩弄女性,这给予观众如何去评价呢?
如果男方真的在玩弄女性,女方提出分手,这恰恰证明男女双方之前就存在婚约,这是因为,男方送宝马车给予女方的婚约在前
,而女方认为男方玩弄女性在后。
这场官司法院如何去判决?我们只能等待结果。总之,本人认为,在本案男方送宝马车是婚约,婚约的结束是女方提出了问题,男方不能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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