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贪官为什么会死在土地腐败里 【原创】

(2011-04-01 09:22:47)
标签:

杂谈

贪官为什么会死在土地腐败里

 

 

 

----追求目标原创----

 

 

    根据新华网报道,原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姜人杰受贿共计人民币10857万元一案于3月31日二审公开宣判,江苏高院驳回姜人杰的上诉,维持原判,【此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4月对姜人杰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姜人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姜人杰不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1年上半年至2004年上半年间,上诉人姜人杰利用担任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城建、规划、房地产开发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他人保留已被确定取消的土地开发项目、进行土地所有权置换、介绍工程业务及结算工程费用等,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以上为本人摘录】

    我认为,姜人杰巨贪的事例说明了国家在出让土地上存在着严重的腐败问题。而贪官为什么会死在土地腐败里?这与我们国家在土地管理的法律上,有很大关系。

    我们大家知道,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从法律上就提供了一个土地出让空间。人们对土地的需求,无论是公共利益的需要,还是非公共利益的需要,。完全是通过代表国家的地方政府的征地行为来满足。而这种公共利益,都没有一个法律界定标准去规定。

    身为一方的父母官,谁都想在上任期间有一个好的政绩,而这个好的政绩在那里呢?为老百姓办事,上面看不见;唯有城市建设、形象工程是大家看得见的政绩。凡是看得见的政绩都与土地有关,这样,土地出让就成为了贪官去巨贪的条件。

     在土地出让过程中,造就了土地腐败。这是因为,我们国家的土地出让,在法律上,没有一个统一的土地出让标准和统一的出让价格,完全是根据地方政府说了算。这样就使得需要土地的单位或个人与地方政府进行土地交易。而恰恰在交易过程中,价格和使用标准,使土地交易变成了腐败筹码。

     我们为什么会这样说呢?因为,需要土地的单位或个人都希望使用到便宜的土地和好的地带,而地方政府出面交易的都是与土地有关的官员,由于国家对土地没有一个统一的使用标准和使用价格,监督部门也无法去进行监督。这样,双方都在对土地使用交易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形成了腐败。

    由于土地的使用会产生巨大利润,特别是房屋开发商会使用各种手段去贿赂官员,这种贿赂非常有力。而贪官认为,贪小是贪,贪大也是贪,不贪白不贪,所以就越贪越大。所以说,只有土地腐败,才造成贪官去巨贪。

    多数贪官的巨贪,就这样死在了土地腐败里,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去深思吗?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