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贿与退贿都揭示着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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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腐败】
3月26日,我阅读了人民网关于【让现场的“严肃拒贿”先于事后的“高调退贿”,应当是对规则更好的捍卫,也是对个人更早的保护】的评论文章,从而有感如下:
这是评论文章的开头部分:“张翕飞现在的心情,或许比他当初选择“高调退贿”时更为复杂。自去年10月以来,这位江苏盐城的干部,先后两次将总计6笔价值9000元的退贿清单在网上公开。张翕飞称,送礼是官场潜规则,当初收礼则是因不便当场驳人面子。对张翕飞这种悬之于网、公之于众的退贿之举,人们反应不一。有人力挺,也有人质疑。但一个基本共识却是,退总比不退好,公开退也比悄悄退好。.......【来自人民网评论文章】”
拒贿与退贿揭示着什么?我认为,拒贿与退贿都揭示着腐败。理由如下:
温总理在今年两会记者招待会上曾说:“消除腐败的土壤还在于改革制度和体制。”我认为,如何通过制度瓦解“拒贿与退贿”所存在的腐败问题,是关键。
有人提出,张翕飞当初为什么不选择拒贿,这就是目前普遍存在的腐败问题。我认为,“拒贿”也是一种腐败的官场潜规则。因为你拒贿,其一,也没有人会说你廉洁,只会说你更狡猾,是自己觉得贿赂少,是在讨价还价;其二,你拒,可上司不拒,官大一级压死人,轻则批评,重则下课;其三,认为你变态,英雄难过美人关,金钱可拒,但美色难拒,也自然会从拒到不拒;其四,你拒,可监督不拒,没有问题,也要来查一查,别人怎么去看你,你可能就是没有问题的问题。
可见,拒贿,也揭示着腐败问题。
现在,张翕飞为什么会选择退贿?一是,温总理对腐败问题的讲话影响;二是,国家已经在重拳腐败。张翕飞完全是害怕自己的腐败行为总有一天会暴露。他实际上是一种公开自首的行为。虽然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但是,张翕飞的行为在“及时”上,是冒法律之险,是否是受贿?还得等法律来说话。这一点,张翕飞是应该清楚和知道的。
当然,张翕飞已经是违反了法律,只是从不暴露腐败到公开暴露自己的腐败。这一行为过程,在“及时”问题上,法律会有争议。还有一种认为,是法不治众。所以,张翕飞敢于选择公开退贿,是想让大家知道自己的受贿和退贿的理由根据是什么?这种理由,恰恰揭示了腐败的普遍存在性。如果张翕飞被法律制裁了,今后,谁又敢于去退贿。如果不被制裁,而法律对“及时”问题的定论是否需要修改?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我们只能等待分晓了。
在退贿中,也还存在着一个大问题,就是“色贿”,你怎么去退?其实退贿就是自首,退贿是在揭示腐败。晚退不如早退,早退会取得法律的从轻处理,我们应该支持!我们只有等待着党和国家去“消除腐败的土壤还在于改革制度和体制。”我相信,这不会是很远的事情!
所以说,拒贿与退贿都在揭示着腐败,这是有一定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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