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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杨荣山台湾唯冠商标申请it |
自从节后苹果iPad因为商标诉讼败诉遭遇下架,关于iPad的商标成为话题。2月17日唯冠在北京的发布会上,唯冠的CEO杨荣山和国浩合伙律师马东晓还有和君创业总裁李肃,对热门话题进行了回应,同时律师也指出了苹果在iPad诉讼中的两处漏洞。
一个是授权书。台湾唯冠转让商标并不是杨荣山亲自出马,而是委托律师法务部长“麦世宏”。这需要一份授权委托书。唯冠的律师指出,在台湾对个人进行授权时,需要加盖这个公司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私章。
而加盖的公章是台湾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说明那次商标转让是台湾唯冠的授权,而不是深圳唯冠的授权。既然没有深圳唯冠的授权,台湾唯冠的代理人就不能转让属于深圳唯冠的商标。
第二个是商标转移。
台湾唯冠的确和英国IP公司签了协议,英国IP公司也跟苹果签订了协议,但他们的商标转移请求并没有获得工商部门的批准。就好比,购房者与售房者签订了购房协议后,如果没有到房产局过户,房子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一样。而苹果在没有发生商标权转移之前就开始大肆使用iPad商标,才会遭遇工商部门行政执法。
笔者花了一个周末,找到一些关于iPad商标的新内容,有些很出乎我们的意料:
1 唯冠申请了两个iPad商标
对,唯冠的确申请了两个iPad商标。一个是小写的iPAD(其中i有变形,和唯冠出示的唯冠版iPad海报类似);另一个是四个大写字母的IPAD。
唯冠申请的第一个IPAD图标
唯冠申请的第二个iPAD图标
苹果后来申请的是“iPad”(四个字母中只有P大写)
二 工商局的信息显示iPAD商标已经转让
工商局的信息显示iPad图标已经转让
苹果的商标也显示转让完成。
三 唯冠iPad曾遭遇“三年不使用”而注销
商标法规定,三年不用的商标将面临注销。
在唯冠的“IPAD”商标申请信息上,2010年2月9日之前,有个醒目的“撤销三年不使用审查”。这意味着由于唯冠公司虽然持有iPad商标,却迟迟(超过三年)没有使用, “三年不使用状态”已经令其失去商标持有资格。所以特别提交“撤销三年不使用”,恢复商标的使用状态。
2月9日,这个申请日期距离iPad1在全球发布日1月28日仅十天。这也说明唯冠得知iPad发布之后多么急切地恢复已经被注销的iPad商标啊!而苹果早在2月9日之前,在09年7月16日提交了商标申请。
四 苹果的非计算机iPad商标申请全部遭拒
苹果提交的15项商标申请中,大多与计算机相关,但也有诸如游戏机、玩具等类别的申请,与唯冠的类别并不完全相同,但全部遭到拒绝(网友提出8205255未被拒绝,此处改为“绝大部分申请遭遇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