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在美国旅行时常常要独自就餐或者请人吃饭。如何计算小费曾经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记得十年前初访美,大概是付账面的百分之十,但我在波士顿就曾经历过一次与同学在中餐馆聚餐后,被堂倌当面给脸色的情况。据那位兄弟的说法,餐馆工实在并不容易打,给个百分之十三还差不多。经此教育后,每逢在美的餐馆用餐,就要心算一番,的确颇费一点脑筋;还有一点没有搞明白的,小费的基数究竟应该是税后的价格还是税前的?
去往论坛浏览此文章,参与讨论
近来在美国旅行时常常要独自就餐或者请人吃饭。如何计算小费曾经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记得十年前初访美,大概是付账面的百分之十,但我在波士顿就曾经历过一次与同学在中餐馆聚餐后,被堂倌当面给脸色的情况。据那位兄弟的说法,餐馆工实在并不容易打,给个百分之十三还差不多。经此教育后,每逢在美的餐馆用餐,就要心算一番,的确颇费一点脑筋;还有一点没有搞明白的,小费的基数究竟应该是税后的价格还是税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