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事故
(2011-08-16 21:47:00)
标签:
杂谈 |
分类: 交强险纠纷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
如果事故当事人有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那么如何进行赔偿?根据此规定,交通意外事故的规则原则首先不适用于过错责任原则。那么是否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无过错的规则原则由法律专门规定。根据《道交法》76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此规定可视为无过错责任。当机动车与非机或行人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那如果多方都是机动车如何处理?都是机动车的不适用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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