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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9日晚9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上悄然公布了“关于征求《90m2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公布的内容引起业界极度关注。
当天晚上各大网站、报纸都竞相发表了自己的评论文章,评论此次意见函的影响。
然而,今天(1月10日)建设部的网站上就写到“近日发布的《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和建设部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
这可是国家的公告啊,你当是小孩儿过家家?说废就废?是该说知错就改呢?还是该说根本就没有想过就出公告?
究其原因,其实应该追溯到2006年建设部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其中规定:“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真不知道是哪位专家大人一拍脑子想出来的这么个狗屁标准。
你知道这“90平米”的标准是怎么算出来的么?据悉,因为日本的人均住宅面积是60平米,那咱们大中国总得比小日本强吧?于是就加上了50%,就这么得出了90平米的结论。
你说这叫什么事?!既然是商品房,是商品,为什么我消费者就非得买90平米的房子?有些欧美国家的人可能一辈子都租房子住,但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就是要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家,除去购买力的因素,谁不想买个大房子?也许有人说,那如果都盖大房子了,那买不起大房子的人怎么办?其实,既然是市场经济,那一切就应该由市场来决定,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开发商盖了房子也是要卖的,他们也不会笨到盖一些没人买的房子。或者角度来想,你国家让我开发商盖90平米的房子,那我盖完了如果消费者不买账怎么办?盖了房子没有人买,你国家是不是要负责呢?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人总不能自己打自己脸吧?就只有制定些“补充说明”什么的,找些理由来增大住房面积,只可惜找的理由又连自己都说服不了,滑稽。
中国的住房问题其实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不能简单的就说开发商黑心挣钱什么。解决住房问题是国家一个长久的过程,违背市场规律而做出扬汤止沸的事是解决不了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