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心情随笔 |
今天看到这样一个新闻,说陈凯歌因胡戈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要起诉胡戈。
我觉得大可不必。
从情感上说,胡戈的初衷纯属是开个玩笑,顶多你可以说他是哗众取宠,炒作自己。但那又如何?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馒头也炒红了“无极”。如果是看过无极再看“馒头”,能重新回味一下其中的情节,也许会去买张片子再看一遍;如果说没有看无极就看“馒头”,那也许会激发他的好奇心,没准儿第2天就跑电影院去看看“正版”的故事是怎样的。相信没有人会笨到把“无极”和“馒头”化上等号,而且也绝不可能因为“馒头”的出现而影响“无极”的票房。
从法律上说,法律专家说胡戈的做法侵犯了作品的完整权。这是法律专家的论断,大抵正确。那么怎么判呢?胡戈是出于搞笑的目的,无可非议,事实上他也没有把“馒头”用于商业用途。而且就历史上说,这种改编的影片已经不是第一例,就我所看到的最早的是当年的“大史记”,这其中的作品有很多,而只有陈导起来“反抗”。你可以说他成了电影完整性为权第一人,但更多的,我想是一种没有意义的宣言。
从网易的投票看,“陈凯歌起诉“馒头血案”作者胡戈,你支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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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用一个网友的留言来结束吧:其实以陈导的名气和身份去起诉胡戈不仅显得没幽默感,更显示出名气之下掩盖不住的小家子气。
文章引用自:http://news.163.com/06/0213/09/29R41VBV0001122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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