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8-22
不争超女枉少年 [原]
冷眼看超女现象
一个娱乐电视节目,伴随着几百人的汗水和泪水,吸引了成千上万人的目光。湖南卫视的超级女生已经作为一种“超女现象”而不断升温,网络上关于超女的评价也是针锋相对。支持的人认为作为一个娱乐节目,没什么可争议的;而反方则认为这个节目太俗,是对文化的践踏。
其实,探究“超女”的根由,用市场关系来解释是再简单不过的了。电视台为了生存,就要追求经济利益,而收视率则是一个很重要的衡量指标。观众喜欢看,愿意看,收视率就直线上升,而随之而来的则是可观的广告收入。前段时间报纸上出现的《“超女”十强身价:150万》很直接的说明了这一点。正如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指出,新闻业内部的竞争实际上是一场“由收视率裁决的斗争”。而且电视本来就是一个消费者主导的产业,观众有绝对的权力可以选择去看一个节目或不看一个节目。
这样看来,“超女”的推出是理所当然的了。那么,为什么这样一个节目会深受百姓喜爱呢?首先,我觉得是因为比赛的选手都是来自普通的老百姓,而不是那些耳熟能问天天看到的所谓明星们。这些选手的朋友、亲人本身就是一个庞大的收视群体。每一张崭新的面孔,每一次精彩的演出,每一次意外的比赛结果都令人期待。其次,超女的观众很容易形成有共同语言小团体,特别是在学校、公司、或者一个网上论坛,超女往往成为大家能够共同讨论的话题。或褒或贬,或赞或骂,不论怎样,都是一个很有人气的茶余饭后的话题。最后,我觉得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超女够“俗”,什么人都可以看懂;同时,也很容易形成自己的观点。“我就是喜欢这个选手”,“我就是不喜欢那个选手”,这些对于绝大多数观众来说,都是很主观的东西。它不像“开心辞典”或者“英语风采大赛”这种节目,需要一定知识层次的人才能看懂。
然而。。。然而。。。然而。。。 写到这里,我不禁问自己,这一切真的对吗?电视业并不是普通产业,不能单单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其唯一的目标。作为媒体,电视还有社会舆论导向的义务。简单的说,就是电视编导应该考虑一个节目的目标观众,潜在观众,以及可能带来的影响。这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环珠格格》播出时,发生了小孩子模仿片中小燕子上吊致死的可悲事件。这能说是电视节目的错么?当然不能。但必须要看到电视可能带来的不可忽略的影响。有些人看超女,看个乐呵,看个热闹,无伤大雅。但也有人为了竞选超女,放弃了学业而专心准备比赛,这并不是我们所看到的。
美国的波兹曼教授在《娱乐致死》一书中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有两种方法可以让文化精神枯萎,一种是文化成为一个监狱,另一种文化成为一场滑稽戏。抛开“超女”这个节目不提,单说中国现在的文化就很让我迷惑。“文化”二字究竟意味着什么?或者说,我们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导向?什么样是对的,我不知道。但我觉得漂亮脸蛋和好嗓子只能称之为天赋,而好天赋不应该跟好演员画等号的。所以与其说超女是选星,不如说是选好天赋。
可是,从选举的结果来看,似乎都是同一类型的人:可爱的脸蛋,小巧的身材,甜甜的歌喉。我记得曾经看过一个选手,她长得应该说不算难看,但是身材却比较高大,而且嗓音也不甜,结果自然是落选了。其实,她虽然身材高大,但是却十分匀称,合乎比例,是类似欧美人的样子。她的嗓音虽然不甜,但其实标准的女低音,很浑厚,很像当年徐小凤的嗓音。说这些,并不是想质疑超女的评委,毕竟他们代表了大众的观点,只是想对超女们说:选上了,一路走好;落选了,也无所谓,路,长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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