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部等六部(局)日前发布公告,自2009年9月1日后,生产和市场销售含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必须标注“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字样,并在配料表中标注“库拉索芦荟凝胶”。
以往听人们说芦荟可以美容,去火等,不少家里种盆芦荟,有需要时,剪点就用。记得有一次母亲牙痛,就弄了点鲜芦荟,捣碎,敷在腮上,过了几天,牙痛似乎没有减轻,但腮上的皮肤却破了,从此不敢在用芦荟去火了,使用芦荟真得谨慎。
据了解,芦荟产品中仅有库拉索芦荟凝胶可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库拉索芦荟凝胶”来源于库拉索芦荟叶片的可食用部位凝胶肉,是以库拉索芦荟叶片为原料,经沥醌清洗、去皮、漂烫、杀菌等步骤制成的无色透明至乳白色凝胶,可用于各类食品,每日食用量应不超过30克。但是,孕妇、婴幼儿不宜食用。
看来芦荟虽有一定的功效,但用时应有选择性,不是所有的品种都可以剪一点,就可以涂抹皮肤和食用的,否则可能出现不良反应,影响健康。
珍爱健康,仔细了解、选择、慎用芦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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