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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颁奖李胜中超公司旺才茅坑体育 |
给李胜不如给足协颁个奖!
——新闻评论
久古
夜深。秉烛至旺才家如茅。忽见茅坑纸糊的顶上张贴的报纸一巨著标题极是触目惊心,上书曰:《俺有个朋友叫李胜……》报道阅毕,顿觉知识量猛增了81%,随觉便意睡意全无,狂奔至电脑桌前奋笔疾书了起来。
李胜因为缺钱而不去广州领足协那个“见义勇为”牌坊一事,照理说,这么丁点事儿,过了就过了,不必成天鸡鸡歪歪。大不了补办一个仪式,专门为李胜同志颁奖也就算了。何必搞的热火朝天、轰轰烈烈?再说了,这又不是什么好事,本来就臭气冲天了,你再用棍使劲搅它几下,岂不是要把全世界人民都熏个头晕眼花?
可转念一想,又觉得,如果不单独给李胜同志补办仪式,似乎也欠妥。为啥呢?因你足协要给人家颁个奖,就得给人家个往返的路费啊。现在只是李胜,每个月还能挣个三千两千的。如果换成张胜、王胜什么的,家里跟牛二家一般,全家七口人合穿一条裤子,而且这条裤子只有参加隆重的活动,或者赶集、相亲的什么时候才能穿。平日在家里,七口人全都赤条条的。要是觉得冷,挺多彼个树皮,或者芭蕉皮之类。
这么说,你足协——准确的说是中超公司,再发个文件,决定给李胜同志单独颁奖,注明“往返费用不用自理”,或者“负责李胜同志的往返费用”之类。当然,得根据李胜同志的消费能力、收入水平等情况综合分析之后,给出一个定额,在此范围内统一包干。否则,要是李胜同志拿一张上成元的如厕票据要你中超公司报销,只怕你中超公司也只有头大的份。
上述只是足协,或者中超公司自己承认工作失误,给李胜同志带来不便而予以修正的一个建议。不过,俺后来又作了一次思考,觉得这么整还不行。俺觉得,与其给李胜同志专门、单独补办一个仪式,颁个奖,不如足协,或者中超公司自己给自己补办一个仪式、颁一个奖。颁个啥奖?就叫“知错能改奖”。
咱们足协,知错就能改,是很有一些优良传统的。比方,联赛结束之后,往往要搞些最佳射手啦、最佳教练啦之类的劳什子玩意儿。据说有一年第一名进球数有两人持平,咋整呢?足协领导灵机一动,想到“要是头球进的球,一球算俩球”,这么球来球去的,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还有一次,也是联赛结束后评奖,第二名两队积分相同,又咋整啊?足协领导又是灵机一动,抽签定胜负!咋个抽法先?你两家各填写一个阿拉伯数字,分单双,单数A赢B输,双数A输B赢。结果呢,A写了个“9”,B写了个“6”,这个“9”低头看像是9,抬头看却像是6;而“6”嘛,低头看像是6,抬头看却像是9。这世上还真就这么巧,啥事都给咱们中国足协摊上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足协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却一如既往,坚持着,坚挺着,并且愈加发扬光大了。所以说嘛,如果只给李胜同志颁奖,对足协,或者中超公司也是不公平的。这么着嘛,要奖,大家一起奖。一个给李胜,一个给中超公司,大家伙觉得如何?同意的请举脚!(中国久古/1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