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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的和稀泥哲学

(2009-07-15 06:57:09)
标签:

足球

体育

稀泥

转会规则

戴林

深圳

足协的和稀泥哲学

——二谈戴林事件

 

久古

俺干过农活,具体来讲就是和稀泥的活。和的时候,要用漂、抓、捏、摸、揉、搓、左右抱、上下压、前推后顶、里面挖外面拍……等功夫,十八般武艺全用上。太稠了,得加点水;水太多了,则加点泥。总之把一坨干泥整成不稀不稠、不软不硬刚好合用的泥团儿。这活儿,干起来累人,却老有成就感了。为啥呢?因为你制服了稀泥。干完活时,俺往往不忘冲变成一团的好泥吐上一口口水然后说上几句:看你牛啊,还不乖乖的给俺捏成团了!

 

这戴林“暗度陈仓”之后,各方面的议论自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公鸡母鸡全上阵了。不过,有一个声音特别刺耳,俺不得不“二谈”之。啥声音呢?足协的声音。啥声音呢?人家足协领导说了,其实赛季初,人家就已经(对转会制度)进行了调查研究,根据反馈情况看,既有维持现状的,也有希望改革的。“但具体到怎么改、改到什么程度”,俺们足协“肯定会拿出一个让各方利益得到最大协调的方案”。“如果达不成一致,原俱乐部在12个月之内对球员拥有所有权,但在12个月之后,将成为自油身,可以在国内以零转会费的身价进行转会。”

 

这段话,俺反复学习,再三揣摸,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和稀泥。球员转会的改革,不是根据中国足球的需要,而是考虑“各方利益得到最大协调”。而更为可怕的是,原来那个臭名昭著的与国际足联转会规则相违背的“合同期满之后12个月俱乐部拥有对球员的所有权”,如果俱乐部意见不一致,将继续执行!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口口声声说“按规则办事”,口口声声说要“与国际接轨”,这“12个月”之“规则”,符合谁的“利益”?又与哪个国际接轨?退一万步来说,中国足协什么时候拿出来过一个“各方利益得到最大协调”的方案?甲俱乐部看上了乙俱乐部的球员,人家学着朱骏,也玩一个瞒天过海、出口转内销,甲的利益得到“最大化”了,乙呢?俺这么说,其实是告诉世人,别上足协的当了!所谓有得必有失,你得了,俺必然就失了,“各方利益得到最大协调”,这不扯蛋么?

 

说白了,足协这根本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把矛盾往俱乐部推,把难题交给俱乐部与球员。骨子里,将从根本上阻碍中国足球的发展。打个比方,蒿俊闵合同期满后想去申花,泰达不放,咋办?因为俱乐部还有“12个月的所有权”,你想走是吗?明年吧!那小蒿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学戴林,二是12个月内任人宰割,不给你踢球,还不给你走,就让你耗着,废了你,知道不?

 

事实上,现在就有不少球员“身痒痒”的。目前正在葡萄牙试训的深圳二将惠家康和雷永驰,据说就与申花“有染”。还有人猜测,周海滨如在荷甲踢不上球,首选也是申花。还有啊,近日炒得火热的王栋赴澳超踢球一事,似乎也与青岛中能沾上了边儿……

 

明明知道规则有漏洞,为啥不马上去堵、去补呢?现在的事实,就是辽足、深圳等俱乐部利益受损,你又如何实现你“各方利益得到最大协调”的承诺?你足协也对申花的“合法但不合理”的做法颇多怨言,甚至称申花为“麻烦制造者”,可为什么不马上更改规则呢?什么“马上接轨有困难”,你足协什么时候做事不“困难”?你有什么能奈能把中国足球的事情做“容易”过?

 

中日韩三国足球教练到天堂,问上帝啥时候自己能得世界冠军。帝曰:韩国50年。韩教练哭泣:俺是见不到了。帝复曰:日本100年。哭狂之:俺是见不到了。中国教练忙问俺们呢?帝巨哭泣曰:俺是见不到了!

 

俺哭泣:别说世界杯冠军俺见不到,中超的转会规则与国际接轨,俺恐怕都见不到!俺国足协这和的啥玩意儿稀泥,根本就是和狗屎!(中国久古/ 09/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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