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滨不是民族英雄!
(2009-02-06 07: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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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滨不是民族英雄!
久古
周海滨的“叛逃事件”经过最近两天的连篇累牍的轰炸,应该说,事情的来龙去脉已经把握的比较清楚了。不过,某些评论家无限拔高,“中国的博斯曼”、“打碎农奴的枷锁”、“追求自油”……一番冠冕堂皇,大义凛然之后,操起狗头铡,狠狠地嘲讽了俺们足协“傻瓜”、“笨蛋”、“法盲”,顺带对山东鲁能也给予了足够的冷嘲热讽。最后,尘埃落定,周海滨成了民族英雄。俺觉得很搞笑,俺国足球,包括俺国足球尸体上的附着物,如某些评论、某些媒体,之类,很傻很天真。
原因一:周海滨的做法,真的值得称道吗?俺国足协那个猪脑想出来的转会规则就不用多废口水了,俺是说,你合同期满,你成了自油身,你要转会到欧洲高水平俱乐部,你人往高处走,没人反对啊。可你非得把事情全捂着,严严实实的,一点风都不透。然后,你躲在暗处,发着冷笑,洋洋自得的偷窥俱乐部的傻帽——其实,那些批判足协、批判俱乐部傻帽者,也全都是马后炮啊,你没见得有多清醒啊多先知啊。做人要厚道嘛,小周,这世上,除了金钱,还要有精神。
原因二:“合法”不“合理”。很高兴,“叛逃事件”让国人又温飞了一遍博斯曼法案,也让俺们足协还有所谓的俱乐部头头们上了一堂法制课,到茅坑里把已经糊墙的、擦过屁股的劳动法本本拾回来当宝贝。
但是,不说于情于理,周海滨这么整,事实上就是不道德。你就明说,对不起,俺想到欧洲踢球,不行么?你怕人家拦你?你又不是卡卡,山东球迷不会切夜不眠的到你家楼上呼唤你啊。实在不行,你再把国际足联端出来也不迟嘛。你或许赢了“法”,却输了“理”。何必这样呢?何苦呢?
原因三:尊重国情,就是尊重自己。举个例子,老人家早说过了,中国就是有自己的特色,全计划不行,都市场也不行。人家市场里也有计划嘛。你周海滨小小年纪,是人家鲁能足校当年收留了你,一把屎一把尿把你培养大,还踢了球,当上了主力,这就是事实。企业里,都签了劳动合同,同是合同制工人,为啥还有工资上的差别?就是你为企业工作的时间长短不一、承认你为企业作出的贡献嘛,至少有个工龄上的差别是不?
同是拉动同需,台湾学者的看法与大陆的看法就不完全一致。谁都知道企业必须考虑长远发展规划,谁都会说调整产品结构。可不知人家是否想过,数千万、一两个亿的农眠工一下子挤到某地而又没活干,是啥光景?同是过年,老美那个圣诞节冷冷清清,过的紧巴巴。可俺们呢?一个春节,再穷也会销费过几千亿,这内需不就拉动了?至少解了燃眉之急?说这么多,其实俺想说,周海滨过日子时间太短,不知道尊重别人的同时,其实也是在尊重自己。
原因五:转会与国际接轨了,中国足球就有希望了?那些欢呼者、幸灾乐祸者,总以为转会制度与国际接轨了,一大把长满了胡子的少报年龄的老青年都有机会到欧洲、到韩日踢球了,都留洋了,中国足球就会出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了。事实上,猪都知道俺国足球患的是系统病,乳房癌、子宫癌、肝癌直肠癌,全身都是癌症。在没有奇迹产生之前,只能吃些止痛药延缓生命。相比之下,球员的工资早就与国际“接轨”了,按人均收入,甚至早就超国际水准了,还不是连叙利亚都输个半死、打个小越南都草木皆兵、两股颤颤而几欲先走?
俺的意思是说,没必要过分夸大周海滨成功“叛逃”的意义,而应该深层次的反思俺们工作的失误,像诸葛亮扶刘备扶阿斗般,拉俺们足协兄弟一把,拉俺们俱乐部一把,唯其如此,方是上策。你屁颠屁颠的,总起哄,总幸灾乐祸,一是显得你无知,二是显你人品有问题。
告诫足协,吃一堑,长一智,是愚蠢的,得长N智。也告诫某些批评家,落井下石,唯恐天下不乱,小心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周海滨的不过是表子的行为,他不是民族英雄。某些人,实在没必要为其立牌坊。(中国久古/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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