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释甲骨文中的“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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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讫文化 |
甲骨文中有“”字(馀1.1),或作“
”(存355)、“
”(乙3007)、“
”(外2),這個字僅見於賓組卜辭,迄今沒有確釋,考《甲骨文字詁林》所引諸家說,孫詒讓疑為“豊”之省;葉玉森疑為“垔”,即“禋”之古文;吳其昌、金祥恒略同葉說;郭沫若認為是日月之蝕的“蝕”;唐蘭認為是“良”字;于省吾認為是“
”,亦即《說文》中的“
”;李孝定、趙誠、姚孝遂從于說;饒宗頤釋“壹”,讀為“殪”;殷康認為是“戲”字或“豈”字;連劭名認為應當釋為“血”1。另外,裘錫圭釋為“向”2;徐中舒略同于省吾說3。諸家所釋均有其理由,但是筆者認為無論是從字形分析上還是從卜辭的用法上看,都不甚圓通,故這裡再談談個人的淺見。
首先,諸家在分析字形時,大多把這個字當成一個象形字或會意字,其實很有問題。此字上面明顯是從“八”,“”(前7.33.1)、“
”(菁5.1)、“
”(珠395)等字形表現尤其明顯,有的為刻寫便宜而將筆劃刻的較直如兩丨,其實還應是“八”。
其次,下面所從的是鼓的象形而不是豆,如甲骨文中“壴”(鼓之象形文)作“”(乙1889反)、“
”(甲2578)、“
”(佚75),下部正與此字所從者相同,只是没有上面的鼓飾。
因此,筆者認為,這個字當分析為從壴(鼓)省,从八,八亦聲,隸定當做“”,乃是一形聲兼會意字,而非象形或會意者。此即《說文》中的“
”字,訓“
也,訖事之樂也。从豈幾聲。”甲骨文這個字從“壴”聲,實即從鼓,鼓是樂器,為義符,八是其聲符亦兼其義,“幾”與“八”古音為微、物對轉,故從八聲可讀為“
”。徐鉉認為:“《說文》無‘ ’字,从幾从气,義無所取。當是‘訖’字之誤尔。”段玉裁改為“汔也”,注云:“《釋詁》曰:‘
,汔也’,孫炎曰:‘汔,近也。’《民勞》箋云:‘汔,幾也。’幾與
同,汔與訖同。汔,水涸也,水涸則近于盡矣,故引為凡近之詞。……《玆部》曰:‘幾,微也,殆也。’然則見幾、研幾字當作‘幾’,庶幾、幾近字當作‘
’,幾行而
廢矣。”同時,段玉裁認爲此字當是從豈、幾,幾亦聲,幾義爲近,會意。
那麽我們再看看這個“”,下從鼓聲,上從八,從“八”者,《說文·八部》云:“尒,詞之必然也。從丨八,八象氣之分散”,而此字所从之“八”乃象鼓声之分散。段玉裁說:“汔,水涸也,水涸則近於盡矣”,那麽可以說“訖,言畢也,言畢則爲盡矣”,“
,鼓聲幾微也,微則近於盡矣。”甲骨文中的“
”字則是會鼓聲分散之意,鼓聲散則近於盡矣,故“
”爲“
”之初文必無可疑也。
我們再來看看它在卜辭中的用法(每種略舉幾例)。
一、用在時間詞語中
“(
)”用在時間中讀為“訖”,二字古音群见旁纽双声、微物对转叠韵,音相近。《說文》:“訖,止也”,《玉篇》:“訖,畢也。”。《書·呂刑》:“典獄非訖於威,惟訖於富”,疏:“訖是盡也,故傳以訖爲絕。”《穀梁傳·僖公九年》:“毋訖糴”,注:“訖,止也”。又訓“至”,《爾雅·釋詁》:“訖,至也”,《尚書·孔序》:“自唐虞以下訖于周”,《漢書·藝文志》:“故《書》之所起遠矣,至孔子纂焉,上斷於堯,下訖於秦,凡百篇。”按:訖本訓止,至某處而止亦謂之“訖”,故引申爲“至”義。
1.夕某日,如:
癸卯卜,爭貞:旬亡咎?甲辰囗大取(驟)風,之夕乙巳……《合集》137正
己巳卜,賓貞:龜得母壬?王乩曰:“得。”庚午夕辛未,允得。《合集》926正
囗丑卜,殻貞……夕丁丑……《合集》10399反
囗酉?之夕丁酉,允雨。《合集》12908
戊辰卜,殻貞:婦好冥(娩)嘉?丙子夕丁丑,冥(娩)嘉。《合集》14003正
諸如此類,不煩備舉。此處 字即讀為“自唐虞以下訖于周”的“訖”,謂至某時而止,即可理解爲“至”、“到”。如第一條說甲辰這天有大驟風,“之夕”即那天晚上的意思,指甲辰那天的晚上。“之夕(訖)乙巳”就是從甲辰那天晚上至第二天的乙巳爲止這段時間內。第二條是王占斷之後說“能得到。”從庚午晚上至第二天的辛未這段時間內,果然得到了。第四條占卜某天會有雨嗎?結果是那天晚上至丁酉這天,果然下了雨。第五條是占卜婦好分娩會順利嗎?結果是丙子這天晚上至第二天的丁丑日,分娩順利。
2.夕
這種說法在卜辭中較少見,許多“夕 ”的辭都是殘辭,如:
……日庚申夕……《合集》6017反
……周允……申夕……旬有……其冎?《合集》8452
……夕……司龏……子……《合集》14815
都残缺了 下面的内容,应该是某日。此類辭完整的有:
七日己巳夕,有新大星並火。《合集》11503反
……三日丙申夕。《合集》13477
这是言从占卜这天起到数日后的某天晚上而止。如第一条说是至第七天己巳日的晚上,有新大星并火;第二条也是说至三天后丙申晚上的意思。
3.某日某日
這個
仍然讀“訖”,和某日夕某日的意思相同。這樣的卜辭習見,如:
乙丑卜,殻貞:甲子乙丑,王夢石麋,不隹咎,隹又(佑)?三月《合集》376正
癸巳卜爭貞:旬亡咎?甲午乙未,箙韋
在瀧,十月。《合集》3755
乙酉[卜]……洹旬癸巳甲午,雨。《合集》6928正
壬寅卜,殻貞:婦好冥(娩)嘉?壬辰癸巳,娩,隹女。《合集》6948正
丙辰卜,賓貞:乙卯丙辰,王夢自西。《合集》17396
這種某日(訖)某日,就是某日訖於某日,即從某天至某天為止的這段時間內,如第一條的“甲子訖乙丑”,是說從甲子日以訖於乙丑日;第二條“甲午訖乙未”,則謂從甲午日以訖於乙未日,等等。後來的書中說“自唐虞以下訖於周”、“上斷於堯下訖於秦”的“訖”和卜辭中的“
(訖)”用法是一樣的,都是從某時間到某時間而止,只不過古書是從某時代到某時代,卜辭是從某日到某日而已。
二,用為祭祀中的用牲之法,此类卜辭很多。如
己卯卜,殻貞:御婦好于父乙,羊,又豕,冊十
。《合集》271正
在這裡“(
)”讀為“刏”,字或作“刉”,
、刉二字見群旁紐雙聲、微物對轉疊韻;如果按甲骨文從“八”聲,則是同物部疊韻,讀音更相近。
“刉”是用牲之法,《周禮·小子》:“而掌珥于社稷祈于五祀”,鄭注:“刉、衈者,釁禮之事也。用毛牲曰刉,羽牲曰衈。”又《士師》:“凡刉珥則奉大牲”,鄭注:“刉、衈,釁禮之事,用牲,毛者曰刉,羽者曰衈。”《山海經·中次五經》:“尸水,合天也,肥牲祠之,用一黑犬于上,用一雌雞于下,刉一牝羊,獻血”,郭注:“以血祭也。刉猶刲也。”又《中次十二經》:“其祠:毛用一雄雞,一牝豚刉”,郭注:“刉亦割刺之名。”《說文》:“刏,劃傷也”,就是僅刺傷牲畜用其血以祭。卜辭中言“刉 ”,“ ”是少牢之“牢”的專用字,就是羊,“刉”這種用牲之法用於牛、羊、彘之類的牲畜,就是牲畜里的“毛者”。
三、用為地名,如:
……在。《合集》8920反
貞:呼黍于,受年?《合集》9530
呼田于。《庫》1263
四、方國名,為殷商敵國。
甲辰卜,賓貞:方其爯隹戎?十一月。《後上》18.4
貞:今者王伐方……。《前》7.15.4
五、用為祭祀對象,如:
貞:用小于
?貞:勿用小
于
?《合集》9774正
地名、方國名和祭祀對象對認識此字幫助不大了。
要之,甲骨文中的“(
)”字即《說文》中的“
”字,本義是鼓樂訖止的意思,在卜辭中,用為時間之間者讀為“訖”,用為用牲之法者讀為“刏(刉)”,均假借為之,用於解釋卜辭均圓通無滯。
2010年11月2日
1以上諸家說均見均見于省吾主編、姚孝遂按語編撰《甲骨文字詁林》(下簡稱《詁林》)中華書局1996年5月P2798-2807引
2裘锡圭:《释殷墟卜辞中的“ ”、“ ”等字》,《第二届国际中国古文字研讨会论文集》73—94页,香港中文大学,1993年10月
3 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四川辭書出版社1989年5月P1485
(原发布于简帛研究网2010年11月10日http://www.jianbo.org/admin3/2010/wangning0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