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第六品“正信希有分”中有这样一段: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段阐述佛法和人生哲理的一句话。用来渡河的筏只是一种工具而不是最终的目的,到达彼岸后即弃船筏,真正的佛法是让众生渡脱生死,到达彼岸,得大菩提,而佛法只是像渡河的竹筏一样,只是让众生修成正果的工具,因此不要执迷于佛法本身。在未了解佛法之前,不可没有佛法,但是了悟佛法真性之后,佛法就要被舍弃了……那么,可以得到正果的正法尚且要被舍弃,何况是非正法呢?
就像《圣经》的《申命记》中有Walk In His
Way(行他的道)一说,那么我们是否也可以理解为“他的道”只是通往彼岸的工具,当一个人大彻大悟的时候,就不再需要“他的道”了,但是在我们还没有大觉悟的时候,我们依旧需要“他的道”。就像《金刚经》中虚菩提在舍卫国礻氏树给孤独园替众比丘千二百五十人问佛祖问题一样,我也在生活中行他的道,我没有大彻大悟的境界,所以我需要这样的“道”,充实自己,看电影,写感受,看杂志,看书,为人民服务一般的帮助同学拍片子,这些在朋友看来成了我瞬间模仿的东西,可是这些模仿竟然能够成为我通向自己人生彼岸的工具,我需要这些!
我就是要瞬间模仿,我何必要并且瞬间模仿呢,没有瞬间模仿,就没有日后我大彻悟的独立能力!
行他的道!不管别人怎么说!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