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洒歌女”并非是炫富行为
(2011-08-08 16: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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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老板”一般只有一位,若是心善,则与其他演员(即“傍角儿”)三七开分成,自己得七,其他人分剩下的三,倘若“老板”心狠,那么对于“傍角儿”最多只管饭,其余一概不管。因此,这些“傍角儿”要想有点零用钱,完全靠台下观众的“给赏”——即叫好扔的铜钱(到了民国阶段就扔中央政府或各个省制造的铜元)而生活,按规矩,这些钱是归“傍角儿”均分的,“老板”不得侵占这部分收入,其实老板也看不上这部分收入,毕竟与整场演出的出场费相比,这点钱是微乎其微的,值得一提的是,电视剧里演的有些富家公子往戏台上扔银元,甚至还扔金条、怀表,乃是后人杜撰。首先,这类“小费”是很少的,除非是有些富家公子好龙阳之癖或是希望客串一把来“票戏”,那么很可能托人在后台约饭局,称之为“捧角儿”,而不会蠢到把金银财宝往台上扔,其次,一般来讲,演员演到精彩之处时,人是在运动的,铜钱、铜元质量轻,纵然砸到人也不会受伤,金条、银元弄不好砸上去就会要命,至于往台上扔更大更重的东西,不管你扔什么,那就不是“捧角儿”而是“砸场子”了。
这类看戏的习惯在老人中一直保持至今——无论是武汉,北京,长沙,甚至香港,都有,所以看戏扔钱叫好,是中国戏曲民俗的一个传统。而且,我亲眼所见,在武汉地区扔一元钱钞票的事情,并非一次两次的个案,叫好扔钱者多半是七旬老人,基本上以退休工人、低收入老人为主,因此亦谈不上“炫富”一说,只是从小养成了这样一个看戏的传统。如果说他们不当之处,只是玷污了人民币的尊严,这当是被批评之处,其他那些不实之词,我始终认为是必须要被正视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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