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记随字0424
(2012-04-24 01: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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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从某个意义上来说,完美主义者是句骂人的话。
假设所有人的能力都相仿(实际上也差不多),完美主义者就会是强迫症患者,小到段落首的空格,大到图片是否曾经被用过一次——所有这些问题都会成为强迫症发作的一部分。如果所有的问题都解决,牺牲的是大量的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而实际的效果也就不过是把70分做到了80分而已。
实际上很多事情,做到60分就是及格,做到70分就是ok,做到80分以上呢,满足的其实只是做这件事的虚荣心而已。当然也可以说“当我做一百件80分的事的时候,铁定这整体的效果就高于一百件70分”了。
其实上面那句话也是瞎扯。
广告里有句忽悠客户的大实话说,你永远不知道你另一半的广告费浪费到哪了。同理,就算你做了一百件80分的事,其实真正起效果的也可能只有其中的十件事而已。在假设所有人能力相仿的前提下,你做一百件80分的事,别人也许已经做出了150件70分的事——从概率学的角度来说,如果真正起效果,也该是一百五十件70分的效果更好。
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就成为衡量标准了。作为完美主义者,唯一的破局点也就在这里:你做八小时,我做十一小时——唯有采用这样的方式,才能保持在超越70分的基础之上,还能保证快速迭代速度,在量不输人的前提下,质也略好于人。
换句话来说,这就是加班的意义。
话到这里,就是图穷匕见,就是自我辩解。但又换句话来说,加班把一百件事做到80分,又何苦不把70分的事情做个一百五十件呢?
继续鬼扯下去,那就是身在局中的人,往往是没有方向感的。如果量大就能取胜,同义反复就能做成,那么最该做成事儿的,应该是搞代练的那批——单人双法45级斯坦索姆A怪呀亲!创意总还是有市场的,精细化操作总还是有效果的,吃过一百次亏的人在面对产品时的嗅觉和触觉总是要更敏锐一些的……
扯到这里,之前的前提已经被颠覆:那即是说,人和人还是不同,人和人的能力还是不会相仿。事实当然也是这样。在同样的时间里,不同的人走出的路如此不同,而“走下去”是唯一的方法——如果一开始是做70分的人,那就一直做70分;如果一开始冲着80分去的人,就一直做80分。
如果运气都还好,大家都一起活下来了,那么多年之后两者的气质,也就慢慢地凸显出不同。老狗们在年轻的时候咬得如此激烈,但不过是政治之争。年轻时候总是不太会妥协,这是不好,也是好的;不好在于,真正的抱团一定胜于单打独斗,好在于,没有坚持过的人,其实根本连妥协的资格都没有。
个么,还是让淫荡的归淫荡,加班的归加班。冲着80分去的时候,哪怕只做到了75,也是好的。小船的好处,也就在于,其实只要你开始走了,别人就再也不可能追上。上述的一百五十件和一百件这种比较的事情,其实在现实里,根本就不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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