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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杂记随字 |
今年二月的时候,在家重新翻看漫画,于是把《I'S》稍微写了写。发在blog,也顺手贴在豆瓣。不知道豆瓣的推荐机制是怎样的,被推到首页两次,然后获得了我所有书评影评里最多的回复和最多的好评。
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回复的大多数人和我有着对一部作品共同的记忆,分享着对几部漫画共同的感谢。后来逐渐工作忙了,时间短缺,写影评写书评也少了,但是隔三差五,会有几个人在豆瓣上加我好友。当初建立的一个冷淡型小组也有100多人了。我有点倦,除了少数的几个人之外,其他更多的人的阅读列表里总是挂着一些与时尚杂志读书推荐书目相同的书单,让我总感觉这些人的品味凌驾于我头上三万英尺,如此隔阂,如此牛逼,与我平凡的生活怎能接壤?
也就慢慢退开,距离豆瓣三万英尺,打量的眼光也不再是“我喜欢的产品”,而是“互联网观察样本产品”。
晚上打开gmail收到豆瓣的提示,有人回复了那篇《桂正和时间》,顺手点过去,心里还在嘀咕千万别是哪个论坛的小朋友又钻过来给个“顶”字就走人。然后读到了在我的书评下面的一个长长的关于真实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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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7 01:23:51: 9816106
我一直想和别人分享is,今天终于找到了,作为一个男人(现在的我叫男生已经不合适了),今天又看完了一边is,不怕大家笑话我,眼泪流出来了,唉,自己都觉得自己好脆弱啊。想起以前的事情了,不吐不快啊……
读在高中时,有个女生和我要好,我暗恋她,为了她,我考入了北方的一个大学,为了和她在一起。大一时我想向她表白,又害怕遭到拒绝,正好手头看着正在连载的is,我就想:“如果我给他看这部漫画,她就能明白我的心意”,于是就把漫画给了她,可是没有想到,当她晚上拿到宿舍看的时候,被她的室友发现,还取笑她看a书!第二天,她一气之下跑到我的班级,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把已经撕破了的书砸到了我的脸上……
之后,想你们一定想到结果了--我们分手了,任我怎么补救也不行。她很要强,我知道因为这件事情,她脸上挂不住,觉得太没有面子了。没有办法,大学后面三年我只能远远看着她。大学四年里,我没有女朋友,她没有男朋友。毕业后我留在北方任教,她去了南方。
如果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可能随着时间的流逝记忆也就慢慢变得苍白了,可是在毕业后的第三年,她竟然回来了,回到北方和我见面。我们见面时她手里就拿着最后的那本is,就是结尾那本(那个时候也是大陆才出结尾)她哭着对我说:当年她根本就没有看到书里面的内容,刚刚拿起来看就被同寝的室友抢走了,然后他们宿舍有名的大嘴巴就嚷嚷:“琳琳看黄书喽,玉女发春喽……”,她气的抢了回去,随便的翻了翻,扫了几眼画面,觉得确实是本黄书,就以为我是要用这样卑劣的手段勾引她,她觉得受到了我的侮辱,尤其是她当时对我是有感情的,我这样做,让她感觉到我把她看的很下作,一气之下就把书撕掉了。
天地良心啊,is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天日可表,怎么能是黄书呢?我冤枉死了啊。
后来我们见面的那年,她才看了完整的is,最后的几本都是在火车上看的,因为她在南方公司上班的时候看了一部分,她就明白了我当年的心意,情急之下就决定立刻北上找我,余下的几本在火车上读完。
可是那年我们见面的时候,我已经结婚了,刚刚结婚了一个月。
现在回想起来,也许这就是命运。也不知道她现在过的好不好。那年她见了我老婆之后,我们之间再也没有了音讯,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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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豆瓣读到这个分享的故事,顿时就觉得心态有点怪怪的。书评发表在blog上,原本是希望收到朋友们的回复,但实际上blog产品本身的设计对互动的支持并不够。而豆瓣则不同,因为作品而建立起来的用户之间的联系,有时候比起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加容易,所以才会在豆瓣上看到这个家伙意欲分享的故事,而不是在blog的评论或者回复中。
贴出这个故事,是因为他希望分享这个故事。读到他的故事,完全了解的是他会有怎样的一种心情。在豆瓣上加他为好友——这是第一个豆瓣上因为这种“虚拟的了解”而加的好友,豆瓣在这一刻,又再一次地不是以“互联网观察样本产品”而存在,而是一个用技术型产品支撑的露天的音乐会——每个环节,从短信提醒到评论回复功能到新增加的好友添加时短信消息,都丝丝入扣,没有任何阻碍——让我得以认识一位在8个月之前由于桂正和和我演奏的音乐而敞开自己的朋友。
把msn签名顺势改成书评里的一句话:
“爱情童话尚未结束。表白成功?才刚上路呢。”
谢谢桂正和,谢谢阿北。
(豆瓣上的评论和回复在这里:http://www.douban.com/review/1126549/)
题外话一下:哪个大学?怎么会看is都会被当作是黄书?看黄书还被当成那么大件事?真清纯啊……放到我当年所在的人渣大学,看is的女生会被当作是贞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