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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死了,先接孩儿回来

(2010-09-11 18:10:22)
标签:

日本

大熊猫

兴兴

龙龙

杂文

杂谈

分类: 原创评论

http://s13/middle/49ae5474x8ff12c9f969c&690&690

                         惨死异乡的龙龙(在日本叫兴兴)

9日,日本神户市立王子动物园内的14岁雄性大熊猫龙龙(在日本曾用名:兴兴)于正午时分去世。据报道,死亡的原因是由于研究人员对兴兴进行精子采集使用麻醉导致意外。

据悉,死亡的大熊猫是200212月日由卧龙中国保护大熊猫研究中心租借给日本的,目的是用于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与日本神户市开展大熊猫合作研究,日方每年大概为此向我方支付50万美元。

本人不晓得中日合作研究些什么熊猫问题,但不争的事实是龙龙死了。这让我不禁联系起解放前日本人在东北搞的“731”部队,当时是拿着人进行研究,只不过人都是强制抓过来的。固然龙龙不会说话,但我们可以站在龙龙的角度去想问题,假如把龙龙换作你,你愿意让人一遍遍地去研究吗?

龙龙今天死去了,我知道还有“旦旦”、“狗狗”、“猫猫”、“小强”……等着所谓的科学研究呢,它们的生命掌握在一帮所谓的“研究人员”的刽子手手上。我想问一下出租龙龙的单位,你们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以中国和日本打交道的历史看看,日本总是乐意掏出点臭钱来合作搞一些自己国家没有的东西,记得早些日本参与研究过中国的宣纸,结果是把中国的宣纸技术偷走了再改进,弄得中国自己的宣纸卖不出去;现在又搞什么大熊猫研究,难不成让大熊猫在日本“子子孙孙,无穷馈也”?那么我想问中国的相关机构了,这对我们又有什么好处?你是要遗臭万年的。

动物的生活可以研究,但对于稀有的生物,尽可以自己国家内部研究,一年不行二年,十年不行一百年,尽可以最大程度的维护国宝的权维,说实在的,你可以保护,但研究性的保护往往是破坏了物种的自然性。当然,我们不反对熊猫外交,尽可以租借给国外国家去观赏,但有前提,你可以要求这些国家不能在国宝身上做实验,这才是有效的保护。

http://t1.baidu.com/it/u=212967825,2329217358&fm=0&gp=0.jpg(日本以所谓的研究之名捕鲸)

说起了生物研究,日本不是老搞鲸类动物研究吗,可结果是鲸类一年比一年少,谁敢说研究鲸是为了保护鲸我就建议把谁送去日本作研究标本。所以,你和这样的国家去搞生物种类研究,还拿出自己国家的珍贵物种,你要不是脑子进水就是天生的“汉奸”。

 

龙龙死了,就别“2”下去了,那是咱的孩子,还是别让它客死异乡还要身藏海外吧,派人把咱的龙龙接回来,迟了保不中那帮“731”部队的遗子遗孙们又要解剖研究了。“亡羊补牢”,还是着手保护“旦旦”们的生命吧,把咱的宝贝放在那帮狗日的手里,我们不放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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