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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用三爷,废职亡家”

(2016-05-03 18: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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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这是清朝官场上流传的一句谚语。这里所说的“三爷”,并非一个人,而是指三种人:“子为少爷,婿为姑爷,妻兄弟为舅爷”。

少爷、姑爷和舅爷“三爷”,“未必才无可用”,但居高位者,决不可将之倚为心腹,委以重任。原因很简单,这些人“内有嘘云掩月之方,外有投鼠忌器之虑。威之所行,权辄附焉;权之所附,威更炽焉”。一旦权力落入彼等之手,就不免狐假虎威,残民以逞,“通贿赂,变是非”,“弊难枚举”。(汪祖辉《学治臆说》)如果对亲属任意放纵,最终就不免落得个“废职亡家”的结局。

来自民间的这一官场谚语,实际是总结了一条十分重要的历史经验,那就是大臣们要做一个清正廉洁的好官,不仅要洁身自好,严于律己,而且要严格要求和管理好自己的至爱亲朋,不可让他们任意逞威弄权,尤其不可一味任用至亲,“一用子弟至亲,百弊丛生”。(《居官警语》,第71页)

历史的总结很精辟,而现实上演的一幕幕活剧又如此荒唐。从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来看,不少都带有“全家腐”甚至家族式腐败的特征,有的一人当官、全家敛财;有的前门当官、后门开店;有的裙带攀附、鸡犬升天……这些教训不可谓不令人痛心、又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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