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消息走漏

(2005-12-29 03:48:58)
分类: 妄加评论

北京的茶餐厅是越开越多了,半夜三更的,除了簋街之外,要找个地方吃宵夜也越来越容易了。于是大家谈事约的时间也就越来越晚了——晚上的北京不塞车,白天一两个小时都到不了的地方,晚上15分钟就到了。

  晚上10点过,跟一位许久不见的监制在现代城的一间茶餐厅见面,聊了一会往事现状之后,他突然说:还记得那个xxx的大纲吗?我给一家制作公司看过,谈合作的事情,结果他们把这个故事偷走了,自己拿去报批立项了。

  那个大纲是两三年前,他和我在广州聊出来的一个故事,写出大纲后,好几家公司都很有兴趣,想要投拍,但是因为资金预算等问题,一直在谈判,没有想到,其中一家公司居然用了这种方法,偷走了我们的故事。

  这种事情,对于编剧来说,其实也算是常常发生的:想出了了一个好故事,写成大纲,给制作公司看,制作公司看中了这故事,可是又不想给这么高的稿酬(一般说来,能想出一个好故事的编剧稿酬都不低),于是另外找一个稿酬比较低的编剧,要后者来完成剧本。有点职业道德的,还会稍微改头换面一下,有些肆无忌惮的,干脆就这么用了。

  当然不是没有办法的,在长期的对敌斗争中,不少编剧总结出了行之有效的防盗方法:最简单有效的,就是将策划书或者剧本到国家版权局登记备案,确保版权;其次,是将写好的剧本或者大纲寄给自己,不要打开,放在家中,一旦发现有人盗用,就可以向法庭举证:我在xx年x月x日前就将一样的剧本寄给了自己,有邮戳为证??现在有了电子邮件,尤其是动不动就是一两g的大邮箱,几乎所有的编剧都会将自己写的东西发到邮箱里去备份,一是安全,免得自己电脑中了病毒,心血付诸流水,二也是为了将来被盗时,有证据证明这是自己写的。

  不过这种种防盗策略,都只是一个作用:你和对方对簿公堂时的证据。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少编剧根本就不愿意走到这一步,如果不是完整的剧本,只是一个大纲的话,一般也就将对方痛骂一通拉倒:有这打官司的时间,不如再想个新故事了。

  在茶餐厅里,我问那监制怎么打算?难道就这么白白给人了。他笑笑说:让他们做吧,我们也做,光凭一个故事,他们做不过我们的。

   

?

?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向名著致敬
后一篇:群众演员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