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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联通桂林分公司在营销业绩竞赛中,给排名最后的三个部门颁发一等“王八奖”、二等“乌龟奖”和三等“蜗牛奖”,要求三部门经理上班穿戴“王乌蜗奖”字样的马甲。
IT律师赵先生指出,像联通桂林分公司的这种情况,违反《劳动法》的基本精神,联通员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国联通广西公司对下属分公司所为表态,停止和取消业绩竞赛,责成该领导班子道歉。同时,对桂林分公司启动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摘编在今日《北青报》B6版
这种“责任人”怎么登上领导岗位的?!他作为王八、乌龟、蜗牛的父母官,该戴个什么颜色的多龟精官儿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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