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届国展”严格限制作品尺寸和形式说起
(2011-06-07 14: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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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形式杂谈 |
分类: 随感短评 |
从“十届国展”严格限制作品尺寸和形式说起
jsywl
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发布已经有几个月了,细心的朋友也许不难发现本届国展的征稿启事与往届国展有一些明显的不同之处,其中之一便是对投稿作品的尺寸和形式予以了严格的限制。即,作品的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超尺寸作品需提前申报,经组委会办公室同意方能投稿);不收册页和长卷。
其实,国展对作品的尺寸和形式的限制并非什么新鲜事。但像本次国展这样对作品的尺寸和形式作出如此明确、严格的限制,应该说在“国展”史上还是第一次。这里,我们不妨将本次国展对作品尺寸和形式的限制与九届国展作一下比较,也许更能说明问题。比如,就作品的尺寸而言,九届国展虽也规定了投稿的“书法作品尺寸横竖不超过八尺”,貌似给投稿作品设定了一个尺寸范围了,但由于其征稿启事对作品的尺寸要求并未着意强调,以至于后来这一规定形同虚设,展览中超大尺寸作品比比皆是。而本届国展则不同,除了明确规定“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外,为了避免一些投稿者像以往一样对这一细则置若罔闻,还特意告知“超尺寸作品需提前申报,经组委会办公室同意方能投稿”。这就等于明确告诉投稿者,如果像以往一样心存侥幸,自作主张,把作品往超大处写,而其超大作品又未提前申报,且未经组委会同意,那么其作品便属于无效作品。又如,就作品的形式而言,九届国展虽也规定“以竖式为宜”,“册页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五”。但其“以竖式为宜”无非提倡竖式而已,并不排除横式、斗方等其他形式。而所谓的“册页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五”,其实也不过是告诉投稿者,册页是可以投稿的,只不过入展数量有所限制罢了。由此可见,九届国展对作品外在形式方面的规定是比较宽松的,弹性也的较大的。而十届国展则迥然不同,其规定的严格,从征稿启事的用语上就足见一斑:“一律为竖式”“不收册页、长卷”。“一律”“不收”俩词的使用,明显旨在强调规则的严肃性和不可变易性。
那么,十届国展为何对投稿作品的尺寸和形式作出如此严格的限制呢?愚以为是基于以下两点原因:
一是为了更好的体现展览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我们承认,对投稿作品的尺寸和形式予以严格的限制,虽不能绝对保证展览评审的公平和公正,但这一举措无疑可以使展览评审更趋于公平和公正。因为,在同等水平的情况下,把超大尺幅的作品(比如丈二甚至更大的)和六尺及以下尺幅的作品放在一起评审,对六尺及以下尺幅的作品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公正的。因为,一般来说,大作品其视觉冲击力也相对较大。同样,将未装裱的作品与已装裱的册页放在一起评审,对未装裱的作品来说,显然也是一种不公平和不公正。因为,未装裱作品的视觉效果必然大大逊色于已装裱的册页。而在展览评审中,由于评审时间仓促,视觉冲击力大的作品显然更易引起评委的注意,视觉效果好的作品显然也更易赢得评委的好感。而评委的注意和评委的好感对投稿作品能否入展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如果对投稿作品的尺寸和形式没有予以严格的限制,让不同尺寸和形式的作品混杂在一起评审,无论是对参与者,还是投稿的作品来说,显然都是有失公平和公正的。
二是提醒投稿者应把精力更多的投注到书法艺术本体上,而非外在的形式上。以往的国展,由于对投稿作品的尺寸和形式缺乏严格的限制,导致了很多投稿者不是在艺术本体上下功夫,而是把很多精力花在了作品的外在形式上。如,为了使作品富有视觉冲击力,很多国展投稿者都将作品的字往大里写,尺幅往大里整。写大字的是如此,即便是那些写小字的作者,也无不如此。他们总是想方设法地将小作品拼接成大作品,以期引起评委的注意,在展览中占有一席之地。又比如,为了赢得评委的好感,有些作者字虽一般般,但不惜花大本钱制作精美的册页,以外在的装饰来掩饰作品内在精神的不足。同时,让评委在精美的册页前无法不动恻隐之心,从而影响了评审的公平与公正。基于此,十届国展对投稿作品的尺寸和形式作出严格的限制,势必会将由投稿作品的尺寸和形式等外在形式引发的不公平、不公正因素降到最低点。因此,这些严格的规定也等于给广大的国展参与者提了个醒;如果想要在国展中出人头地、一举成名,就必须在作品的艺术内涵上和文化内涵上多下功夫;舍此,皆为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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