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杲炘:《诗,未必不可译》
(2014-05-18 08: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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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格律体新诗理论 |
转载者言:黄杲炘先生是著名英语诗歌翻译家,践行以格律诗译格律诗理念,成就卓著。特转载此文,以广传布。
一
2013年5月2日《文学报》上读到黄东成先生的《诗歌翻译存疑》,文中“开门见山地直白”提出“诗歌能翻译吗?”这个“老问题”,答案是:“对此我是持否定态度的。”黄先生认为“诗是不好翻译的”,因此向外国诗人朗诵自己作品时,他建议“不懂汉语的外国诗人朋友,请只管听我朗诵时的语气和表达的情绪,至于内容,大家手里都有诗集在,可以适当翻阅对照”。
这事至少说明,诗必须翻译,因为光听“朗诵时的语气和表达的情绪”不够,需“翻阅对照”译文。所以尽管鲁迅说过“译诗真是吃力不讨好的事”,诗还在译,译诗不断出版,比创作诗似乎印得多也出得热闹(如去年和今年外研社出的英汉对照诗集就有二十本)。当然,问题是译得是否到位?如果不到位,又不能因“吃力不讨好”而获得谅解,那么是否能改进?而如果能改进,现在就断言不好译是否为时过早?
黄先生文中没有举例,不知道他写的什么诗,但他认为诗都不可译。我根据自己实践,认为未必如此,但考虑到篇幅,只能以短诗为例。下面是两首著名英国“对句”与拙译:1)蒲柏(1688—1744)为大科学家牛顿拟的墓铭,2)吉卜林为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士兵戏拟的墓铭(让其委婉自述因怕死而被处决之事):
Nature
God
I
Men
自然、自然法则在黑夜中隐藏;
神说要有牛顿!就全都有了光。
我未能面对死神,人们一觉察,
便蒙住我眼睛,单送我去见他。
译文反映了原作内容与格律形式:押尾韵,以十二字五顿译原作十音节五音步诗行。此外,第一首第一行也像原作多用双声字反映原作头韵;第二行中蒲柏套用人们熟悉的《旧约全书·创世记》一章三节句式:God
类似例子很多,但凭这两个已可证明,诗未必不可译,至少英诗汉译有可能较准确反映原作内容、格律形式和诗意。在我看来,这就是译者要追求的“原诗的原汁原味”。
译者只能译他在原作中看到和意会到的东西,意会不到的自然译不出。但如果向译者指明,可促使其进一步考虑,深挖掘汉语潜力,让译诗更准确反映原作,甚至“逼真”。事实上,一百多年来的英诗汉译,正是在实践中一步步这样发展的。
二
钱钟书先生《围城》第七章讲到范小姐,引用了“美国人名言”:
Men
At
但注释中未译成对句,而译为“男人不向戴眼镜的女人调情”。同样,《槐聚诗存》中谈到“英译波斯醹醅雅(Rubáiyát)颂酒之名篇”第十二首时,也译成散文:“坐树荫下、得少面包、酒一瓯、诗一卷、有美一人如卿者为侣(and
A
A
Oh,
我曾觉得奇怪:钱先生的学养可说是最理想的译者,译此两首诗易如反掌,为什么译成散文?后来想到钱先生《汉译第一首英语诗<人生颂>及有关二三事》中所言:关于译诗问题,近代两位诗人讲得最干脆。弗罗斯脱(Robert
这让我明白了钱先生为什么仅以散文译出原诗含意却未译成诗。我想这表明他的一丝不苟:在他认为没有合适形式容纳内容前,宁可译成散文。我们当然没这种顾虑,是坏译可以修改,即使改不好,也可为译诗增添经验。下面是对这两首诗的拙译:
姑娘一戴眼镜,
男人不来调情。
开花结果的树枝下,一卷诗章,
一小方面包,一大钟美酒佳酿——
啊,荒漠里,这可够得上是天堂!
我想知道,这两首英语原作若出自黄先生,这译文能否通过,若通不过,未“译出原诗的原汁原味”,那么问题在哪里?要怎样才算原汁原味?我想,这方面讨论有助于廓清译诗的一些基本问题。
可补充的是,钱先生所引“美国人名言”与美国女作家帕克
Men
At
两种文字很接近,也都合律。但never换成seldom后,译文需作相应调整,例如:
姑娘如果戴眼镜,
男人难得来调情。
译文仍为三顿行,却多出一字,而且尽管保留了原译的行中韵“戴、来”,还让诗行中有了“姑、果”和“男、难”这样的双声和双声叠韵,读起来却似乎没有“美国人名言”的译文“干脆”,但原作的内容与特点大概可算译出来了。由此也可看出,译诗中会有“碰巧”的情形,一首诗碰得巧可以译得比较满意,碰得不巧就糟蹋了。当然,如果这首诗能够有幸碰上高手,那么即使小试牛刀也肯定大有可观。
另一方面我也想,译诗会发展,钱先生对译诗的看法或许也会变化?因为后来看到钱先生收到境外“醹醅雅”译本的赠书,在回信中称赞“译诗雅贴比美Fitzgerald原译”;另外,钱先生的夫人杨绛先生也有译诗(很巧,该诗原作的格律与“柔巴依”仅韵式有所不同,为abab,而非aaxa):
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
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
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
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三
上面提到Frost和Morgenstern的断言,应该说,既然这么讲,他们的诗大概更难翻译。这里就来看他们的短诗。先看前者以音义结合著称的对句The
The
I
这老犬只转头叫了叫,没站起。
它幼时那模样,还在我记忆里。
原作两行诗音节数有异,但都构成抑抑扬格四音步诗行(第一音步都不完整)。第一行前半的发音有意做得读来不顺,以“显示”老犬回头叫叫也费劲的龙钟之态;第二行的发音则轻快流畅,让人觉得时光流逝之快。这就像蒲柏所说:“得让音韵听来像意义的回声”。而整齐的四顿行译文反映了原作的格律与内容,且第一行前半以连续几个第三声的字来配合老犬转头之难,还安排两个“叫”来反映原作b打头的两个词,同样做到了原作那样的音义结合。
一般来说,译诗中容易“丧失掉的东西”就是这种音义结合,所以黄先生要人家听他朗诵的“语气”。由上面例子看,只要译者能意会到,还是有可能反映的。
下面再看Morgenstern的“像形诗”Die
Zwei
Durch
fliesst
still
auf
Waldweg
有两只漏斗行走在夜色中。
从它们俩身上变窄的细筒
这首诗形义结合明显,汉译更易反映,而且译文解决了原作中“诗行度量单位”不统一问题,比原作合理——但是,前一译文是“整齐的三字顿”对句,后一译文的“度量单位”又比原作合理,会被认为不是“原作的原汁原味”吗?如果会,要改并不难。
四
上面原诗的作者都已去世,即使在世,也不懂中文,无法对译文是好诗坏译之类的问题表态。但我有个特殊经历,曾同原诗作者就诗是否可译问题发生“对峙”,结果以翻译他的诗来验证彼此的观点。
“文革”中我同弟弟都在工厂做工,既不需学技术,业余时间他就练习写英语诗,我则练习译诗。但后来有了分歧:我认为他连VOA和BBC都没听过,怎么写英语诗?所以希望他也译诗,彼此有个伴;但他认为诗是不能译的,理由是他构思的英语诗句连自己都无法译成满意汉语。我说他能用英语写出的,一定也能用中文译出,译不出是他中文有问题;他说我的中文也就他那点水平。反正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决定:他拿出一首自己的诗,我译给他看:通得过就是可译,通不过就是不可译。
过了一阵他拿来他的四季组诗Nature,
Upon
Idly
While
Caressed
The
Peaceful
We
“Precious
’Tis
For
More
When
And
Before
青山上空气芬芳催人入梦乡,
傍着老橡树我们懒散地躺下,
慵倦无力的柔风在呵人作痒——
轻拂起你发丝,抚弄我们脸颊;
眼前,草地般的沃野绵延起伏,
宁静安谧,没一点纷争的痕迹;
我们深吸着甘美的空气,低呼:
“生命是多么珍贵!多么神奇!”
是啊,充满爱和青春欢乐的心!
当生命之花第一次怒放呈艳,
大自然又处处展现色色美景,
哪里会有这样的姑娘或少年:
他们被美所迷的渴望眼睛里,
世上会有别的比生活更神奇?
当然,黄杲昶不是诗人,他的认可在有些人看来或许无足轻重,但Frost毕竟没说过只有诗人写的才是诗。而在1987年,这首《春》同组诗中其他的诗发表于美国诗协的《美国诗集》,所以算作诗应无问题。
五
Begot
How
每行诗中,各词首字母一样,怎么译?幸而多数诗并不这样,或多或少是可译的,但究竟能译出多少却只有译了才知道,而且不同译者或所花时间不同等等会有不同结果。
另一方面,拙译也未必无懈可击,但黄杲昶没有吹毛求疵。因为他明白,译诗要求与写诗要求有所区别,能准确反映原作的内容和格律形式,传达原作的情绪和诗味就可。再说,以我当时一个初学者能译成这样,那么可以想象,译诗中纵有不尽人意之处,在高手笔下定可圆满解决。但是凭什么让高手挖空心思来翻译你的诗?
所以,既然诗必须要译,就译了再说,如果内容基本正确,总比光光听“语气”好,而且若对译文不满意可以修改,不译则没有可能改进,只能空谈。毕竟译诗与语言都在发展,而个人能力有限:我译不出,别人或许译得出;当今译不出的,以后可能译得出;这种文字译不出,换一种文字说不定能译出。有些诗千年之前肯定译不出,如今不也在译?问题是,这些诗要让现代人仍感兴趣,才会找有可能译的去译。
所以我觉得,与其断言诗不可译,给译诗泼冷水(甚至让人误解:既然诗不可译,那么怎么译都可以),不妨看看翻译是否尽了力,提提不足之处,以利改进。也希望对译诗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原诗的原汁原味”,因为众口难调:喜欢五七言的就说这种译诗“诗味寡淡”,而喜欢自由的又称之为“呆板、不灵动”。